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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一村组长挪用29万元公款被抓

来源:红网2012年6月18日【评论0条】字号:T|T

  红网桂阳6月18日讯(通讯员 李平 何洁)6月17日,湖南省桂阳县公安局在开展打击经济犯罪的“破案会战”战役中破获一起挪用公款案,抓获嫌疑人李某某。

  李某某是桂阳县正和乡正和村杨柳水组人,自2002年伊始,担任正和村杨柳水组组长。先前和会计、出纳三人共同管理组里的账目,大家相安无事,账目也比较清楚。到2010年1月份开始,出纳李某因私事不再担任杨柳水组出纳,将钱交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管理,权力的增大滋生了李某某内心的贪念。到李某某接管账目后,共获取夏蓉高速四笔征地款共计1439571元,此外还获取砖厂收入18000元,县水利局拨款给组里修水沟50000元,一事一议修水渠资金40000元,总计收入1547571元。面对金钱的诱惑,李某某的道德底线发生了动摇,抱着侥幸的心理大胆挪用公款,除去给村民的分配款、修水沟和清明祭祀等分配款1251339元的支出外,私自挪用公款达296232元。

  6月17日,桂阳县正和乡正和村杨柳水组同组居民周某报警,称组里账目不清,组干部涉嫌贪污挪用,要求公安机关查处。接到报警后,桂阳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迅速调查取证,并将组干部李某某传唤到所里,经查明确有挪用公款一事,现李某某已被桂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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