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站5月28日讯(株洲晚报记者 谭昕吾)继生育险、失业险报道之后,记者对株洲市住房公积金(全文简称公积金)缴存情况做了一次调查,近100名受访者,超过50%的表示自己单位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没有公积金,你会损失什么?缴纳公积金,是否法定义务?
贷款20万 可能要多付5.7万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截止2011年底,株洲市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人数近29万人,从住房公积金在株洲市实施16年来,缴存总额近 80亿,累积为4万户市民发放了贷款,有10多万职工实现了安居梦;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底,新增缴存职工60余人,同比增长了23%,虽然享受这 项惠民政策的职工越来越多,但在株洲市在职人士的庞大基数上,这些数据难免令人唏嘘。
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公积金,职工损失的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黄主任解释,如果用人单位在职工收入中扣除了300元用于缴存个人公积金,那么单位也应按照1:1比例,缴纳300元公积金,而这600元都是该员工个人的。
有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一旦购房,最多可贷到公积金缴存费用的30倍,上限是40万元。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公积金满了1万元,就有可能贷到30万元。
如果没有公积金,只能向商业银行贷款购房。众所周知,公积金贷款利率比银行同期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至少低2.1个百分点。如一笔20万元、20年期限的公积金贷款,较商业银行贷款可节省利息57524元。
住房公积金还有“养老功能”:退休时,即可一次性提取本人账户的公积金。
不缴公积金 最高罚5万
依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要为员工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合伙企业、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常驻本市经济组织机构。
在刚入职场的新人中,部分受访者表示不知为自己维权的手段及渠道,这令用人单位轻易规避了自己责任与义务。
据《株洲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单位不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
灵活就业“纳金”无门 期待新政
目前株洲市的公积金,只能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的比例共同缴存,缴存比例在5%-12%之间。
2012年度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单方月缴存额,最高不能超过1270元,因此合计不能超过2540元。
灵活就业人员,想缴纳公积金,苦于门槛无法缴存,无法享受这项福利所带来的实惠。
据了解,临近株洲的长沙市,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公积金就有灵活政策:只要是有正常收入来源的就业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都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本次采访中,栗雨工业园区一家民营企业的邹女士说:“外地有很多城市的公积金制度像养老、医疗保险一样,有专门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和贷款这一项,缴费额分档次,大家按自己的实际情况来每月缴,满了一定年限和金额后即能享受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今年底,株洲市公积金政策修改或将向弱势群体倾斜、做出调整,这样的调整,是否会把株洲市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发展,到逐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社会所有就业者呢?
【职场帮问】
问:我们家用第一套房抵押贷款十万元未还,现在我们夫妇两人每月交纳住房公积金1800元,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首付为几成,利率为多少?
答:第一套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就需要先还完。否则,首付至少房价款的50%,年利率为5.38%。
问:我今年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请问我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该如何提取?
答:首先需要领取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到单位盖章;本人带退休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已发公积金龙卡的带公积金龙卡,未发公积金龙卡的带本人株洲市本人工行或建行的活期账号原件及复印件。
问:我原来在株洲市的一个国有企业上班,今年4月份办理了辞职手续,我要怎么样提取我的公积金?是应该作转移提取还是作销户提取?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注:户口在毕业的时候转移到株洲了,即户口在本地,想回武汉工作,还没找到工作。)
答:是属于离开原单位,提取公积金的情况:
1.户口为农村户口或户口在外地:提供提取审批表、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户口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户口在本地且失业两年以上:提供提取审批表、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问:我是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3万,是用与老公的共有房产做担保。之前老公使用过公积金,已还清。现要再购一套房,需贷18万,老公能否再用公积金贷款?
答:要看具体情况。请你老公带身份证和信用报告到株洲公积金中心柜台去咨询。
【市民咨询】
Q:缴纳失业保险金可以怎么享受到呢?
A: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计算方法为: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不满1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 金;满1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4个月,以后每增加1年可增加2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本次失业保险金领取完结后,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清零, 继续参保,重新计算失业保险缴费年限。
Q:我下岗之后很久了,还在买失业险,但是为什么享受不到失业金呢?
A: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之一,是要求“终止劳动合同”,但是下岗不是“终止劳动合同”,还是在就业状态。
Q:我离职了的时候单位不帮我办理领失业保险金的手续怎么办?
A:失业人员逾期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又重新就业的,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但由于用人单位过错致使失业人员迟延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
失业险咨询热线:0731-28681570
【便民信息】
目前,市区天元区、荷塘区和石峰区均设有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市民可根据所在区域就近选择网点办理公积金业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元管理部:黄河北路27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荷塘管理部:新华西路405号(荷叶塘)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峰管理部:建设北路298号(铜锣湾)
公积金咨询:0731-28685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