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良: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我是中南大学法学院的陈云良,因为本人一直从事金融法的研究,对于热点问题、互联网金融的问题,也一直很关注。今天,非常荣幸被邀请来聆听、参与会议,在这里跟大家分享我自己不一定很成熟的想法。本来我报的题目是《迎接4.0时代》,但是主办方可能不理解,4.0和互联网金融有什么关系?活活把我的题目改为《金融4.0时代》,我的题目是叫《迎接4.0时代》。但是,请大家放心,现在流行跨界,我一定把题目跨过来,跨到互联网金融。
因为,4.0是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中国制造2025说制造业的4.0版本,说制造业要向4.0升级。那么,我们到底处在什么时代?4.0来自于德国,德国说1.0是机械化时代,2.0是电气化时代,3.0是信息化时代,4.0是智能化时代。现在,我们提出要进入到4.0时代,现在的制造业处在什么程度?处在什么水平?能不能直接进入到4.0时代?
前两天,微信圈里在传播一个视频“怎样过电梯”,女孩子上了电梯以后要绕着走,电梯问题引起了全民关注,我也在网上做了一个调查,如果觉得小区的电梯有问题的点一个倒赞,没问题的点一个赞,有10个人点了倒赞,有问题,有3个人点了赞,没有问题,那就是有80%的电梯是有问题的,相信在座的各位都有同感。大家对电梯是惊恐万分,时时担心电梯会掉下来。我们的制造业这么落后,产品问题这么严重,我们能弯道超车一步进入到4.0吗?
这二十多年来我一直在研究一个很简单的问题,现在我们到底在哪里?我们身处何方?我们是什么人?这个问题看起来很简单,但在座的各位扪心自问,你们现在在哪里?你处在哪个阶段?你在一个什么样的时代?这几天,长沙市到处是蓝天白云,微信里到处飘着的是蓝天白云,感觉生活在天堂一样。很多朋友在美国、欧洲拍了照片,我想现在的长沙可能更漂亮,感觉生活在天堂一样。但是,过几天雾霾来了,我们又感觉生活在地狱一样。那么,我们到底是生活在天堂?还是生活在地狱?还是生活在人间?这个问题不那么好回答。
谈到1.0、2.0、3.0的问题,我们到底是在1.0?还是2.0?甚至还是在0.0?在哪个时代?工信部说要实现2.0的普客,3.0的普及,4.0的示范,都有问题,什么问题都要解决。现在的金融处在什么时代?金融要发展到什么方向?那么我把互联网金融定位为4.0时代,与工业制造的4.0是一致的。
互联网金融,无论是民企还是国企搞的这些项目,都是在干4.0的事情。问题是,我们的金融是不是处在4.0时代呢?我们国家的银行业是国家垄断的,不允许民营资本轻易进入办银行。那么,互联网金融为什么这么发达?这么热?杨院长讲的是极热的风,实际上是民间市场突破国家管制的结果。有大量的民营资本要投身到金融行业,积累了这么多的资本要寻找投资渠道,互联网金融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风口,大家都钻进来了。
但是,我们的金融体制、金融制度是不是处在4.0阶段?有没有4.0的基础?实际上,我认为金融主要还处在1.0时代,甚至0.0时代,甚至负时代。你看非法集资这么发达,野蛮生长,这肯定是1.0以下的时代了。刚才,我们讨论了跑路的问题,非法集资大量的跑路,明摆着是违法了,政府还不能抓他,还要保护他,生怕他死,他死了之后大家都没有希望了。所以,我们的金融发展也还处在一个多元时代。
昨天,我看了一篇文章,“王枪枪”的微信号发表了一篇文章,总有一种骗让我们泪流满面。一个卖老鼠药的,摆地摊的当了少林寺的方丈住持,实际上稍有眼光的看这绝对是就酒肉之徒,绝对不是好和尚。我感觉,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谎言、充满欺骗的时代。很多学金融的、搞金融的人都知道,金融业最大的风险就是道德风险,杨教授讲金融是中介,拿人家的钱负债经营,亏了以后就跑路了。为什么我们国家一直不对民营资本开放金融业、银行业?就是因为他也极大的道德风险。我经常讲课说,如果我能够办银行,我吸收到一定的规模就捐款潜逃,这就是非法集资中出现的问题,包括目前P2P互联网金融,不是有300多家跑路了吗?这就是金融业的道德风险,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信用水平不高的话,金融业是不可能有很好的发展的。所以,我一方面主张金融要放开。但是,我也赞成国家目前不宜过多的向民间放开金融业。因为,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信用水平,要我说是到了历史最低点,这个时候放开的话会造成很多的危机。
那么,我们的金融业既有1.0的问题,也有2.0的问题,还有3.0、4.0的问题。如果说互联网金融是4.0的话,那非法集资是1.0,实际上目前我们更多的处在从金融管制向金融资源化转变的2.0时代。然后,金融业也有信息化,陈行长讲的更多的是3.0的版本,是金融业的信息化问题。如何让金融业和互联网(实体和虚拟)紧密结合?上午有一个教授讲到了,互联网+不再是一个渠道,而是一个主体,这句话很精辟,把互联网+4.0讲得很到位。
实际上,民营企业搞互联网金融,做的是4.0的事情,实际上你们还有大量的1.0、2.0、3.0的问题。非法集资与P2P到底有多大的区别?P2P和非法集资的关系是怎样的?《刑法》第176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不特别的多数吸收存款。P2P和它有多大的区别呢?还有非法集资诈骗罪,你拿了钱跑路,触犯了刑律的第192条。实际上,互联网金融中,包括余额宝,到底有没有触犯《银行法》?这里面有很多的法律问题。但是,为什么国家又比较宽容?我也是这个态度,他可能踩了一些底线。但是,司法机关不是那么严格地去执行法律。一方面金融管制很严重,我们需要实现金融资源化。但是,金融资源化又不能一下子放开,民间有大量的资本想投资金融业,互联网金融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风口。就是说,互联网金融解决了我们一直想追求的金融自由化、金融管制过严过多的问题。我说,原来要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这些商业银行也成立了中小企业信贷部,很多地方成立了担保公司,但没有什么效果。然而,互联网金融一下子就解决了这个问题。因为,它符合改革发展的方向。但是,又和现有的体制、法律有冲突。所以,这就是国家目前的态度。包括7.18十部委出台的《指导意见》,有些人也批评说走回头路了。但是,我的理解是他还是相对地宽容。
但是,我想在座的各位老总,各位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企业可能要注意了,接下来保监会、银监会、央行要出台的《监管细则》肯定要严得多。我们是不是可以呼吁为互联网金融专门制定一部法律,给一些特殊政策?如果没有新的法律、新的规定,延用原来的规定的话,由这些监管部门制定细则的话,恐怕各位老总们的日子就不像现在这么好过了,恐怕各位老总要考虑合规化经营、合法经营了。最好的办法还是拖一下,《细则》不要着急出台,晚一点出台,让大家有更多的发展空间。要不然就是《细则》出台以后,大家要进一步创新,找到法律还没有触及到的一些新领域,那国家就没有办法禁止你。所以,《指导意见》出台以后,将来要出《细则》,恐怕各位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最后,我的结论是一句话,互联网金融要走集2.0金融制约化逐步发展,3.0金融信息化普及,4.0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还不能讲“高速发展”,2.0、3.0、4.0走并联式的发展道路。我想,这应该是未来金融业乃至互联网金融业发展的方向。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