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安人寿客户服务部接待了一位客户赵女士,赵女士在1999年为其儿子购买了4份少儿险,约定缴费年期14年,客户已缴费13期,2012年为最后一次缴费,因未及时缴费导致保单停效直至失效。经核实,客户的电话地址早已发生改变,可能导致服务人员没有联系上客户通知缴费,而其本人对缴费年期发生误解,以为已交清。该保险是其小孩出生时赠送给小孩的一份特殊礼物,客户认可是其本人疏忽导致保单失效,恳请公司考虑其特殊情况同意办理复效。
考虑到该单客户已缴费多年,客户主观放弃的可能性不大,加之早期的老险种,合同对缴费年期的约定可能让客户对条款理解产生偏差没有缴纳最后一期保费,综上因素考虑,客服人员为客户上报修改保单状态后客户办理了复效,同时,引导客户做了联系信息变更。客户对公司及客服人员表示非常满意并感谢,称以后如果购买保险,还是会选择平安。(作者:姜迎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