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17日讯(记者 李璐)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了解到,全省1至8月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820份,处罚金额共10980.31万元。市州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数排前三位的是长沙市(584件)、永州市(205件)、岳阳市(161件)。

  市州处罚金额排前三位的依次是长沙市2242.24万元、岳阳市1365.98万元、娄底市1324.25万元。县市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数排前三位的是长沙县(228件)、浏阳市(226件)、祁阳县(82件),县市区罚款金额排前三位的是浏阳市(1408.44万元)、花垣县(928.20万元)、新化县(407.40万元)。

  全省1至7月共办理《环保法》配套办法等五类案件共285起,其中按日计罚1起、查封扣押136起、限产停产18起、移送拘留130起、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3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