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全面完成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本次调待政策惠及 33.6 万企业退休人员,其中市本级 25.1 万人。本次调整人均增加养老金 145 元,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 2600 元,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 2870 元。自 2005 年以来,长沙市已连续 15 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根据省里统一部署,长沙市从今年 1 月 1 日起,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 50 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 3 元,缴费年限不满 1 年的记为 1 年。同时对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年满 70 周岁以上(含 70 周岁)至 80 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20 元,对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年满 80 周岁以上(含 80 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30 元。

  据悉,企业退休人员 7 月份基本养老金以及 1-6 月份调整增加的部分将于 7 月底全部发放到位。另外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湘政发〔2019〕11 号)文件精神,从 2019 年 7 月 1 日起,社保经办机构代发的各项代发项目单独立户建账,与基本养老金分开测算和发放,因此从 7 月份起,长沙市企业退休人员每月的基本养老金与相关代发项目将在不同时段到账,长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特提醒广大退休人员注意。

  潇湘晨报记者刘建勇通讯员罗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