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7月2日,湖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前不久举行的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有关情况以及一年来全省法院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情况,并公布5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6月20日至25日,全省共有14个市(州)的45个中、基层法院参与集中宣判活动,共集中宣判毒品犯罪案件73件189人,其中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共计33人,占17.46%。

  2018年6月26日至2019年6月20日,全省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8024件11100人,案件数和被告人数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共对2680名毒品犯罪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24.14%,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4.34个百分点。毒品犯罪被告人缓免刑适用率仅为1.58%。

  一年来,全省毒品犯罪案件的上诉率为18.4%,发改率为1.92%;我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继续保持较高的核准率。           记者周凌如

  典型案例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3人获死刑

  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被告人李练4次单独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共计64086克,其中46086克被缴获;被告人王震为主制造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2600克,多次单独或为主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及甲基苯丙胺片剂11306克,其中现场缴获6000克;被告人陈仁生4次为主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及甲基苯丙胺片剂共计17270克,其中现场缴获甲基苯丙胺7000克。本案其他被告人涉案甲基苯丙胺及甲基苯丙胺片剂的数量在4600克至29954克不等。

  2012年上半年开始,被告人张丁华租了一间民房作为加工车间并购置工具用于制造枪支。2014年1月至4月,王震将从被告人张丁华等人处购买的5支仿六四式手枪,以每支6000元至90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陈扬超(已另案判刑)3支、李可坚1支,另外1支交由王小红保管。后上述5支仿六四式手枪均被提取,经鉴定均属枪支,其中4支系以火药为发射动力。

  本案由邵阳市中院一审,湖南省高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死刑复核并依法核准。

  法院认为,李练、陈仁生、王震等19名被告人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单独或者伙同他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其行为分别构成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且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数量大;王震等4人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买卖枪支、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分别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练、陈仁生、王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本案其他被告人也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的罚金或没收财产。

  被告人李练、陈仁生、王震于2月22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本报记者周凌如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