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七个督导组分赴相关市州开展督导,在进驻地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箱、举报信箱,主要受理涉黑涉恶问题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湖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在持续发力,一起来看看各地的新举措和新成效。
益阳
精准打击,严肃查处9起典型案
今年以来,益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主动作为、精准打击,切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1-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已受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的腐败问题线索102件,目前,已了结71件,其中立案审查40件。
据悉,为强化精准打击,形成强大震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主动及时与政法机关开展同步会商、同步立案、同步调查。严肃查处了南县华阁镇安福村党员涂某强组织社会人员聚众斗殴案、赫山区兰溪镇金鸡岭村原村支部书记刘某华寻衅滋事案、沅江市部分党员干部参与非法采砂案、大通湖区千山红镇城管队员龙某波案、宋某飞举报司法机关人员执法不公涉黑涉恶案、下塞湖非法矮围案等9起典型案件,特别是对下塞湖非法矮围案,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深挖彻查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现已问责27人,多名党员干部被立案审查调查。(益阳市纪委监委)
岳阳
优先办,快速办、提级办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岳阳市纪委监委明确规定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的问题线索优先办、快速办、提级办,建立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点责任制。10月22日以来,市纪委监委11名班子成员带领督查组,下到各自联系的县市区、部门,直插基层一线,重点开展督查督办。今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7人,其中“保护伞”27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据悉,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建立与政法机关同步查办的机制。今年7月份,汨罗市公安机关着手查办一起涉黑案件,该市纪委监察同步跟进掌握履职情况,发现一起异常信息,立即启动调查。经查,2018年7月至9月,汨罗市看守所工作人员周某利用负责提审提讯工作便利,通过将信件拍照上传至微信的方式多次替一名被羁押的涉黑人员向外界传递信息、通风报信,为其建立攻守同盟提供方便,帮其逃避处罚,并从中非法获利。目前,周某已被汨罗市监委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岳阳市纪委监委)
永州
联手作战,18人到纪检监察机关投案
今年以来,永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目前已立案23人,其中采取留置措施5人。
市纪委监委强化靶向意识,与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联系协调,完善相关线索移送机制,实行宽严相济政策,敦促相关人员主动投案自首。截至目前,共有18人到纪检监察机关投案,主动说明问题。7月31日,市纪委监委对市公安机关首次移送的16起问题线索第一时间交办给了有关县区纪委,要求迅速调查核实处理。东安县纪委监委在收到移交的8个问题线索后,分4个小组对线索启动初核,目前已给予党纪、政务立案10人;在查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李卫林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时,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多次赴祁阳、江永、北京等地调查取证,获取证据。9月12日,经批准,市纪委监委对李卫林采取留置措施。(永州市纪委监委)
怀化
敢于亮剑,副县长充当保护伞被查
今年来,怀化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前共受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71件,党纪政务立案24件,处分13人,组织处理3人。
市纪委监委加强与巡察机构、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对2016年来巡察中发现的10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回头看”,对全市2017年来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过筛,深挖“保护伞”和腐败分子,共筛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案件7件8人。
市纪委监委对重大复杂案件直查直办,查处了靖州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局长杨建国充当涉黄场所“保护伞”案件,指导溆浦县纪委监委对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不力的4名公安干警进行倒查追责,责成芷江县纪委监委对该县土桥镇派出所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严肃问责。今年来,通报了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典型案例,向全市释放“有恶必惩、有黑必扫”的强烈信号。(怀化市纪委监委)
常德澧县
正人先正己,600名公安民警签订承诺书
“不为黑恶势力犯罪充当 ‘保护伞’‘关系网’……如有违承诺,自愿接受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理。”日前,在澧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督导下,近600名公安民警庄严宣誓,签订了《个人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书》。
《承诺书》明确,全体公安干警在扫黑除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服从组织安排,听从指挥调度,积极支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不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不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不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对发现和掌握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苗头要积极揭发检举,如实上报;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净化朋友圈生活圈社会圈;如有违承诺内容,自愿接受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理。按照相关要求,党员干部在承诺前主动向组织说明本人及家属、子女有关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由相关部门依纪依法从轻处理;个人签订承诺书后,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的将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澧县纪委监委)
娄底涟源
“滚动式”督查+“机动式”巡察
涟源市持续挥动“滚动式”督查与“机动式”巡察利剑,建立“立体化、全方位”督查机制,开展“多轮次、滚动式”督查督导,倒逼各项部署落地见效,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督查前,针对具体问题制定督查方案,明确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重点事项。由市扫黑办牵头,抽调精干力量,组织多个督查组,对各乡镇、单位专项斗争工作进行滚动督查;摸实摸透专项斗争基本情况,找准找全深层次问题,明确整改问题清单和问责清单;适时开展整改“回头看”,压实责任,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确保督出成效。
同时,涟源市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巡察工作,主动出击,在全省率先启动为期三个月的“扫黑除恶”机动式巡察,覆盖20个乡镇(街道)、504个村(社区)。 此次巡察共移交5条问题线索,截止9月14日,逮捕5人,刑拘4人,监视居住3人,市纪委监委共立案5人,留置2人。(涟源市纪委监委)
邵阳武冈
紧盯重点,深挖细查
武冈市纪委监委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感,强化政治担当,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行业,紧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紧盯建筑资源、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商贸集市等涉黑涉恶问题易发的行业和领域,紧盯村支“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问题、充当“保护伞”问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完善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细查“关系网”、挖出“保护伞”,以铁的手腕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截至目前,武冈市查办了肖某某涉黑专案,共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4人,刑拘13人,逮捕11人,查处“保护伞”1人。该团伙涉案共38起,其中抢劫案1起、聚众斗殴案1起、敲诈勒索案2起、非法采矿案5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1起、寻衅滋事案27起、强迫交易案1起。查处涉黑村干部1人。(武冈市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