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外逃、自杀之后,长沙又一国企老总“出事”。

  10月23日,澎湃新闻从长沙市相关权威渠道证实,10月上旬,长沙市国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江凤鸣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收受他人礼金、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等,被长沙市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被长沙市监察委给予政务撤职处分。

  相关资料显示,江凤鸣,男,汉族,1968年9月出生,湖南宁乡人,在职研究生文化,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长沙市汽车工业总公司团委副书记、长沙市化工医药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等职。2016年6月,江凤鸣出任长沙市国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系长沙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

  另据长沙市国资委官网介绍,长沙市国资集团是经市政府批准,以长沙市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主体、通过改组和产权划转方式而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该集团于2016年5月17日完成工商登记,注册资本20亿元,集团下设全资子公司4家,持有11家出资企业股权。

  澎湃新闻获取的长沙市纪委有关江凤鸣的处分文件显示,江凤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法纪意识淡薄,道德底线失守,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具体内容包括,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礼金,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超标准、超范围公款接待;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请示报告;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文件指出,长沙市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长沙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长沙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江凤鸣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与此同时,长沙市监察委也发布监察决定书,给予江凤鸣政务撤职处分。

  10月23日,澎湃新闻从长沙市国资委获悉,新任长沙市国资集团董事长已在10月17日任命到位。另据长沙市属国企湖南教健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湖南教健集团”披露,10月22日,杨新武以长沙市国资集团董事长的身份前往该集团调研。

  澎湃新闻注意到,最近两年时间来,江凤鸣并不是长沙第一个出事的国企董事长。

  6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关于部分外逃人员有关线索的公告》。其中披露,湖南基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彭旭峰涉嫌受贿、洗钱罪,于2017年3月24日外逃至澳大利亚,后逃往美国。彭旭峰此前在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任职多年,外逃时距离其调任湖南基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还不到一个月时间。

  另据澎湃新闻9月下旬报道,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龙骧集团)董事长许琦于9月27日下午在办公室非正常死亡。龙骧集团官网介绍,集团于2006年由长沙汽车客运发展(集团)公司整体改制组建,是长沙市委、市政府直管的十一家大型企业之一,连续多年荣获“湖南省100强企业”,“中国交通企业1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称号。

  来自长沙市纪委监察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廉洁长沙”的消息显示,10月22日,湖南省纪委常委,长沙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蔡亭英对17名市管国有企业纪委书记进行任职集体谈话。蔡亭英指出,国有企业政治生态建设任重道远,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