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三湘风纪消息,近日,岳阳市纪委监委对4起扶贫领域工作作风不实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汨罗市长乐镇党委书记凌红权等人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作风不实的问题。

  2017年以来,长乐镇青狮村因存在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违规确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对象、违规建房问题发现不及时和整改不力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长乐镇党委书记凌红权因审核把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对象不严,在发现黄某等两户扶贫户精准识别不准后未及时清退的问题,长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许强因未传达上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精神,未及时整改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长乐镇党委委员李锋、副镇长孙白鸥、国土所所长徐云山、青狮村党总支书记黄金国分别因审核把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和扶贫对象不严格、工作措施不精准、未及时制止和报告违规建房等问题,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驻青狮村帮扶工作队队长胡又稳,队员彭素辉、徐瑛因工作作风不实,未准确掌握和整改建档立卡信息等问题,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湘阴县鹤龙湖镇原七龙村党支部书记刘湘平等人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作风不实的问题。

  鹤龙湖镇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殷某、易某房屋存在未批先建、严重超面积建设的问题,周某存在房屋严重超面积建设的问题,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4月,鹤龙湖镇原七龙村党支部书记刘湘平、原中和村党支部书记江高明、原湘临村党支部书记黄国华,因明知上述三户群众未批先建违法建设行为后未及时制止,明知其房屋超面积建设仍违规同意申报资金的问题,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鹤龙湖镇原扶贫专干刘统平因工作不扎实,未对三户超面积搬迁户的资料严格把关,受到记过处分。原人大主席张绍坤明知三户房屋面积严重超标的情况下,违规向上级申报资金的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国土所所长侯勇、副所长肖高亮、工作人员倪波,镇规划建设环保站站长黄望峰、工作人员杨辉、原政协联络办主任伍习文,因未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未及时发现和查处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及违规补办用地手续等问题,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联席办原资金监管组组长余克义、县精准扶贫开发公司法人代表陈立山因违规拨付资金等问题,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扶贫办原主任沈军、鹤龙湖镇原镇长杨敏、县联席办干部杨春年、鹤龙湖镇干部姚顺利、傅大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湘阴县静河镇原扶贫专干陈阳等人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作风不实的问题。

  2017年5月,静河镇龙潭寺村十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蒋某所建新房选址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了不良影响。静河镇原扶贫专干陈阳、镇国土所所长陈宇工作作风不扎实,对蒋某所建新房选址指导不到位,导致房屋选址不科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陈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扶贫工作原负责人张建龙、党委副书记甘宇因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未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的问题,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岳阳县中洲乡机场村党总支部书记李楚军等人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作风不实的问题。

  2017年5月,中洲乡机场村在贫困户对象识别整改工作中,该村党总支部书记李楚军,党总支部副书记、村主任周湘龙工作不细致,未全面掌握了解申请贫困户人员的相关信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村民万龙香之子李建(识别整改前有一台小车)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造成不良影响。李楚军、周湘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岳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