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6月1日讯(通讯员 许琳 记者 胡芳)在微信朋友圈里集赞大家应该司空见惯了,比如集赞送礼物、集赞打折等等。但是大家肯定没有听说过集赞免交通违法处罚的吧?最近,不少人的朋友圈就有一这么一组截图在热传,今日,记者核实发现,这是真的。

  这组截图内容是这样的:“本人驾驶出租车在株洲西站插队被交警查获,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条第一款。现在交警要求积五十个赞,才能放行。”

流传的朋友圈截图。流传的朋友圈截图。

  经记者核实,这组朋友圈截图的内容是真实的,发圈的是文的哥。据了解,当天下午6点钟左右,文的哥驾驶出租车在株洲西站不按秩序排队候客,在插队抢行的过程中被天元交警抓了个正着。株洲天元交警凌芳开出的“罚单”也很特别,要求这位文的哥在朋友圈发消息,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且集满五十个赞才可放行。

  记者电话采访到了文的哥。文的哥说,当时听到交警这样的处罚要求时,自己都愣了。当他把消息通过微信朋友圈扩散之后。不少人留言调侃,这是开玩笑的吗?还有人称赞,交警叔叔这招真牛。

  文的哥表示,有了这样一次教训,自己下次再也不敢插队抢行了,并且他还要告诉自己身边的每一位的哥,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讲道德。

文的哥朋友圈里朋友的评论。文的哥朋友圈里朋友的评论。

  [交警说]初衷只是希望能够影响到更多的人

  针对这样一次个性处罚,记者也采访到了当事交警凌芳。据她介绍,在株洲西站,像文的哥这样喜欢插队抢行的出租车司机并不少见。这种不文明的行为,极易造成交通堵塞,扰乱车站正常的秩序。凌芳和同事之所以采用这样一招,一方面是想深刻教育当事车主,另外一方面也希望能够影响到更多的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天元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陈昱名表示,处罚不是目的,目的是让大家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在他们日常执法过程中,一些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往往因为罚款数额较少、警示教育作用有限。引导轻微违法行为当事人主动发朋友圈,邀请好友点赞、自觉接受大家的监督,可以让更多的人来学习交通安全知识,今后这种模式他们也会经常采用。

株洲西高铁站前,的士排队候客。株洲西高铁站前,的士排队候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