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6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阳宝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阳宝华,听取了指定辩护人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阳宝华利用其担任中共湖南省岳阳市委书记、长沙市委书记、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湖南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4年5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湖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阳宝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7月,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阳宝华开除党籍处分,同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湖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阳宝华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