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

  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继续按照国家支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特价变动等,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

  基本实施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

  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与企业之间流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

  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实施时间

  本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改革方案7大关键词

  关键词1 人手一张社保卡

  吃财政饭的要缴养老金了

  此次国务院明确养老金“并轨”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这意味着全国所有按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体制内人员”,总数近4000万的庞大群体都将启动改革。

  长期以来,这部分人及其单位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养老吃的是“财政饭”。而改革将改变这一局面:今后这些人群将参照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缴纳养老金,并将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从单位养老转向社会化养老。

  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的养老缴费和发放都基本一致,“体制内人员”以前的完全吃财政饭,变为单位和个人缴费、财政承担养老保险基金的兜底责任的多渠道筹资,形成单位、个人、政府共担的新机制。

  关键词2 力保待遇不降低

  老中新三类人区别对待

  改革后,这4000万人的退休后待遇咋样?决定明确,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总的原则实际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

  ——“老人”是指改革前已退休的人员,他们原待遇维持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

  ——“新人”是指改革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他们将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之和。这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一致。

  ——“中人”是指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说,“逐步过渡”政策主要是两条:

  一是他们在改革前的没有实行个人缴费的工作年限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将来退休时在发给基本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二是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养老待遇的新老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这样,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特别要指出的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不再与同职级在职职工增长工资直接挂钩,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待遇调整统筹考虑。”这位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此外,这项改革确定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这有利于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优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结构,力争保持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