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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新型城镇化应是“人”的城镇化

A-A+2013年3月12日11:31中国财经报评论

  新型城镇化可谓今年全国两会上的高频词汇之一。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表述了强化新型城镇化引领作用的若干措施,包括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市形态和布局、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毋庸置疑,新型城镇化将成为我国扩大内需的最大动力,更是推动我国经济进一步实施改革的总抓手和主命题。

  从以往的经验来看,要把这些远景规划落实到位,必须准确理解“新型城镇化”,更需要弄清“新型”的含义。新型城镇化意味着绝对不能走以前城镇化的老路:重面积扩张、轻内部挖潜,重城市形象、轻人口转移,重新城建设、轻老城区和外来人口集聚区改造,重城市建设、轻社会和谐。一言以蔽之,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关键是提高“人”的生活质量,目的是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公共福利的城乡共享。

  要想从以物为主的“老路”走向以人为本的“新路”,其中最大的转变并非基础设施、土地开发这种“硬转变”,而是牵涉到制度改革层面的“软转变”。因为长期以来我国城镇化建设的“老路”,并没有达到实现城乡差距、区域差距缩小的目标,依旧停留在只重速度而非质量的层面。换言之,现阶段的新型城镇化一定是以制度改革的“软建设”为主,以基础设施的“硬建设”为辅。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朱之鑫曾表示,新型城镇化发展不是搞房地产,城镇化一定要与农业现代化结合,一定要考虑方方面面的因素,首先是人口城镇化,人到了一个地方就必然会带来生活上的各种需求,包括居住、工作、生活、餐饮、教育和养老等需求,这是个非常复杂的系统。

  户籍、教育、社保等高门槛导致农民工在城市难以落地生根,最终选择返乡就业,但在当地县城落户,也还是难以享受同户籍挂钩的种种公共服务。

  因此,这轮新型城镇化发展一定要以改革为主线,加速推动包括户籍制度、土地制度、中央和地方财税制度、高考制度、收入分配体制、养老统筹制度、医疗体制、行政管理制度等等方面的改革,要推动目前处于夹生层的2.6亿农民工逐步转化成市民,并分享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吃饭盖着碗,出门捂着脸,一年吃掉一块预制板”,也不是新型城镇化的应有之意。新型城镇化应该是绿色的、环保的,而不是将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吸纳过来,走“黑色的”城镇化道路。如果城镇里水被污染,空气肮脏,不适宜生活,那么“人的城镇化”就从根本上失去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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