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三台的士的王女士介绍,自己家里的车子都是“私车”。也就是早些年前,从已有的士牌照的司机手中花了近60万元买来的,然后自己再买一辆车。这样她们每月便不需要向出租车缴纳“份子钱”,但每月必须缴纳税款487元,再加上每年7000元的保险以及其他费用,算下来一年也要2万余元。
开出租车5年的杨师傅介绍,五年前自己从出租车公司花了10万元买来一辆车,使用期限为四年。现在他每个月要交给公司“份子钱”5800元,车子折旧和燃气费至少200元,维修还不算在内。“公司收得太多了,我们换一次车,还要收1万块钱的手续费。”
一个白班从早上6点到下午5点,平均毛利400元左右。晚班从下午5点到早上6点,毛利400元左右。“白班赚的钱,基本都交给公司了。”
回应个体经营将使炒牌频发
针对长沙市出租车公司管理的“份子钱”,长沙市交通局运管处公交科一李姓负责人表示,个体经营模式存在服务质量不高,车辆更新不及时,经营安全存在隐患,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
同时部分个体经营者可能会采取承包、转包的方式雇佣出租车司机,成为“二老板”,个体收取“份子钱”,高额利润促使炒牌频发。个体经营模式下,管理部门难以对行业有效监管,不利于行业可持续性良性发展。
就目前全国出租车行业的现状来看,该负责人表示“份子钱”并不会取消,因为交通部门不可能亲自管理几千名出租车司机,还是要由公司来管理,而公司管理就存在成本问题。
该负责人还表示,交通部门对出租车公司主要职责在于业务上的指导和监督,即要求出租车公司每个月向司机至少教育、培训一次,监督好司机是否有从业资格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