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中学"并非新现象。多年前就存在过"县一中"现象――上重点大学的名额,大都被"县一中"占据――只不过近年来,出现了"重中之重"的"超级中学",把"县一中"现象推到了更高层次。
在现行高考制度之下,出现"县一中"和"超级中学"现象是必然的,不出现反而不正常。目前的高考录取中,分数是唯一的录取标准;高考升学率,尤其是名校升学数量,是当地政府的重要办教育政绩。为此,集中优质资源举办一所竞争力强的高中,会成为当地政府"十分理性"的选择。以前的"县一中"和现今的"超级中学",就是这样出笼的,它们通过中考,把高考考试科目成绩优异的学生选进,加之拥有当地最好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很自然地,这些学校的学生会在高考中,成为当地分数最高的群体,也就把名校的录取机会收入囊中。
其实,对应现行高考制度,我国早已形成"好幼儿园、好小学、好初中、好高中到好大学"的"五好"链条。《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初中、小学不得有重点校、重点班,但各地照样办重点小学、重点初中,非义务教育的高中教育就更别指望"均衡"发展了。如果高考制度不改革,集中高分学生、享有最好办学资源的"超级中学",会在更多的省市出现。
在笔者看来,要治理"超级中学"现象,必须打破高考单一的分数评价体系,实行对学生的多元评价。这才会引导各地在举办基础教育时,注重学校的个性、特色,而不是围绕升学率,极力打造一两所强校。当然,目前的自主招生,仍然只有单一的分数标准,而没有考虑其除了学科成绩之外的其他表现,并不算真正的自主招生。
从平等的受教育权出发,当地政府把教育经费重点投向一两所中学,而其他中学的办学被漠视,是侵犯平等的受教育权的。但对此,很多老百姓接受了这种现象,这是长期以来的教育权利意识淡薄,导致的教育评价错位。
事实上,我国教育存在的严重地区不均衡、城乡差异和校际差异,包括高考录取指标在各省市的不同,根源就在于没有尊重并维护平等的受教育权,没有受教育者与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进行利益博弈的机制。推进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迫切需要启动这一机制。(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