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6月15日讯(记者 刘怡斌 董雷)湖南省2012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今日在长沙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医改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医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全 省三年医改工作成效,研究部署“十二五”时期和今年医改重点工作。副省长李友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各市州政府向省政府递交了医改责任书,株洲市、蓝山县、宁乡县、岳阳楼区政府作了典型发言,省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了表态性发言。
湖南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建立
自从2009年医改启动以来,湖南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大医改投入,强化保障措施,圆满完成了全民医保基本建立、 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新进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有序推进等三年医改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群 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健全医保是医改的基本内容之一。通过三年改革,湖南已经初步形成了全民医保制度框架。截至2011年底,湖南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等 三大医保参保人数达到6903.2万人,覆盖率连续两年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每人每年政府补助标准从2009年的80元提高到2011年的200元。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不断提高,2011年分别达到83%、70%、73.5%,分别比医改前提高了10.4个、26.5个、27.6个百分点。
同时,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8大类20个病种被纳入重大疾病救助范围,长沙市等地成功实施医保城乡统筹,蓝山、桑植、麻阳等县推行了参合农民 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费用起付线外全报销的新农合付费方式改革,岳阳、张家界等8个市州实现了省、市联网和异地即时结算,为群众就医提供了更多便捷。
在医药费用方面,湖南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2010年完成了第一轮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的网上集中采购工作,中标价格平 均下降了51.48%;2011年第二轮招标采购后,中标价格比投标报价指导价平均下降了21.22%。来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反馈情况是,基本药物制度 实施后,门诊次均费用平均下降了22.92%,住院床日费用下降了13.25%。
2015年初步实现跨省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
李友志介绍,“十二五”时期是湖南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攻坚时期,今后四年是深化医改的攻坚阶段,也是从打好基础向提升质量、从形成框架向制度建设、从试点探索向全面推进转变的关键时期,责任更重,任务更艰巨。
为此,根据国务院的统一要求,湖南制定了“十二五”医改规划和2012年医改重点工作安排,对今后四年深化医改的目标任务和今年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李友志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围绕“医保”、“医药”、“医疗”三个重点,集中力量,集合资源,统筹安排,扎实推进。
下一步,湖南将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到2015年,三项基本医保参保率要提高到98%左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要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要达到7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支付比例要提高到50%以上。
对于在对医疗机构全面实行医疗费用总额控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住院和门诊大楼按病种付费为主、一般门诊按人头付费为主的付费方式;2015年全 面实现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初步实现跨省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基本实现职工医保制度内跨区域转移接续,推进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间 的衔接,减少群众看病“跑腿”、“垫资”。
公立医院将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解决药价虚高、以药补医的问题是医改的关键一环。今后四年,湖南也将对此继续扩大基层医改成效。
李友志介绍,湖南将继续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项政策,特别是保证人员经费支出和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到位,确保基层新机制持续运行。同时将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政策,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后备力量建设。
同时湖南将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实施范围,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现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为保障基层用药需求,湖南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适时调整省级增补目录,优化省级增补基本药物品种、类别,适当增加慢性病、地方病和儿童用药品种,适当扩大中成药所占比例,保持合理的基本药物数量,更好地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