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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出台 将分四级预警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2012年6月19日【评论0条】字号:T|T

  本报讯(记者 朱敏 颜开云)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湖南省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根据新型(或新亚型)流感病毒毒株或重现旧亚型毒株(以下简称新型流感病毒)的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流感大流行应对过程分为应对准备、应急响应、恢复评估三个阶段,其中应急响应又按疫情发展程度分为四个级别。

  省政府专门成立湖南省应对流感大流行指挥部。根据流感疫情流行发展程度,应急响应分为IV级、III级、II级、I级等四个级别,省指挥部视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及时报告国家流感大流行应急指挥机构。

  当新型流感病毒在省外造成持续传播的人间疫情,我省尚未发现由此引起的人间病例,或者我省发现由新型流感病毒引起的人间散发病例、有限人传人疫情,但尚无证据表明病毒已具备持续人传人能力时,省指挥部启动IV级响应。省有关部门和市州、县市区流感大流行应急指挥机构做好应急监测与风险评估,出入境检验检疫,医疗救治,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管理,疫苗、抗病毒药物、诊断试剂物资储备研发等工作。

  当新型流感病毒在省外造成持续传播的人间疫情并传入我省,流感大流行的风险显著增加,或者我省发现新型流感病毒,且有证据表明已具备持续人传人的能力时,省指挥部启动III级响应。在IV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做好学校、车站、机场、码头等重点场所和交通运输工具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

  当新型流感病毒在我省造成社区水平的流行且波及2个以上市州,出现重症、死亡病例,或者疫情有进一步扩散趋势时,省指挥部启动II级响应,在III级响应的基础上,依法在疫情暴发和流行地区实施停工停课等强制性控制措施,优先保证防控物资运输,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当我省新型流感病毒感染者病例持续增加且维持在较高水平,全省一半以上市州报告确诊病例并出现较多数量重症、死亡病例,或疫情对人群健康和社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时,省指挥部启动I级响应,在II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强制隔离、社会动员、鼓励和组织志愿者防控等社会措施。

  当大流行流感病毒活动恢复到季节性流感水平,省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宣布进入恢复评估阶段,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I级

  我省流感病毒感染者病例持续增加且维持在较高水平,全省一半以上市州报告确诊病例并出现较多数量重症、死亡病例

  Ⅱ级

  病毒在我省造成社区水平的流行且波及2个以上市州,出现重症、死亡病例,或者疫情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Ⅲ级

  疫情传入我省,流感大流行风险显著增加,或我省发现新型流感病毒,有证据表明已具备持续人传人的能力

  Ⅳ级

  流感病毒在省外造成持续传播的人间疫情,我省尚未发现由此引起的人间病例,或者我省发现由新型流感病毒引起的人间散发病例、有限人传人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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