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通知》提出,巩固扩大“跨省通办”事项范围。省直有关部门在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部署的140项“跨省通办”事项基础上,加快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22〕34号发布的新增22项“跨省通办”事项。

  今年实现住房公积金汇缴跨省通办

  根据《通知》,2023年底前,实现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不受户籍地限制。2022年底前,实现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申请人因投靠父母要注移户口的,只需在迁入地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部门协同办理户口迁移,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迁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方面,2022年底前,建成全国统一的线上服务入口,50%以上省份开通“跨省通办”服务;2023年6月底前,全部省份开通“跨省通办”服务。

  2022年底前,实现住房公积金汇缴申请人可异地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汇缴,不受地域限制。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可异地向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地域限制。

  2023年底前,实现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异地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地域限制。提前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未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已办理相关退休手续的,可异地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地域限制。

  2022年底前,实现可异地网上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特殊缴费、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不受地域限制。

  《通知》还要求,2022年底前,实现具有门诊慢特病认定资格的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备案后,按照参保地相关要求可在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设置“跨省通办”服务专区

  《通知》还提出,改进网上办事服务体验。升级完善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跨省通办”服务专区,各地按统一标准规范完善本地“跨省通办”服务专区并接入省“跨省通办”服务专区,推动更多“跨省通办”事项网上一站式办理。依托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加快建设“湘易办”政务服务超级移动端,设置“跨省通办”服务专区,推动证明证照查验、信息查询变更、资格认证等更多高频事项“掌上办”。进一步简化“跨省通办”网上办理环节和流程,丰富网上办事引导、智能客服功能,提供更加简单便捷、好办易办的服务。

  优化线下“跨省通办”服务。完善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跨省通办”窗口建设,推动“跨省通办”窗口统一使用省“跨省通办”系统为企业群众提供收件咨询、辅导申请、协调联系、代收材料、代发证照等服务。建立健全收件、办理两地“跨省通办”窗口工作人员和后台审批人员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湖南、福建等15省区政务服务自助机“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落实。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