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6月2日讯 记者今日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由该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价格的通知》已公布。为配合做好大规模筛查和常态化检测工作,降低群众负担和社会成本,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及相关耗材专项集采情况,我省于6月6日起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价格。

  多人混检最高限价每人次4元

  我省进一步下调公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单人单检最高限价统一调整为每人次16元,多人混检最高限价统一为每人次4元。对于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多人混检按照不高于每人次3.5元的标准计费,检测机构仅提供样本转运及检测服务的,需进一步降低计费标准。上述价格为全省最高指导价,不区分检测机构等级,不区分普检快检,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非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服务,定价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质价相符,不得高于当地公立医疗机构的检测价格。

  各类检测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

  各类检测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供“愿检尽检”群众自愿选择,并主动在显著位置公示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价格,严格按照规定向群众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单纯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各类检测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或一般诊疗费。

  全媒体记者 李琪 通讯员 李娜

  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