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衡阳市政协原主席廖炎秋(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廖炎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廖炎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