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对外通报了一起案件的执行情况。一对相恋14年的情侣分手后,因为财产分割问题闹上法庭,最终男方拿到了房产所有权,但需要向前女友支付房屋折价款20余万元,由于男方迟迟没有履行,开福区人民法院展开了强制执行。

  任女士与男子汤某原本是情侣关系,2007年两人经人介绍认识,感情升温后,2009年,两人以汤某的名义在长沙市天心区白沙公寓购买了一套房屋,当时房屋的首付款及之后的按揭款,都是任女士支付。2021年3月,经历14年恋爱长跑的二人最终分手,并因房屋分割问题闹上法庭。经审理,法院判决房屋产权归汤某,但他需向任女士支付房屋折价款20多万元。判决生效后,汤某迟迟没有屡行,案件随即进入执行阶段。

  “我们首先联系了被执行人,要求他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但是被执行人称其没有能力履行,没有钱还款,所以我们就对被执行人进行了财产调查,发现其名下有一套房屋,就对其名下的房屋进行了查封,并要求其配合法院来处置该房屋。”开福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杨润坤向记者介绍案情。   

  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后,执行法官随即联系了双方当事人来法院,对涉案房屋的起拍价进行议价。经协商,任女士与汤某二人一致同意房屋起拍价为75万元。

  “议价之后我们开始对房屋进行了评估拍卖程序,第一次拍卖的价格是双方协议的价格75万元,流拍之后,我们第二次拍卖进行了降价,以50多万元的价格进行了第二次拍卖,但第二次拍卖也流拍了。”杨润坤说。

  由于种种原因,该房屋始终没有竞拍成交。1月4日上午,执行法官告知被执行人汤某,法院将对该房屋启动司法变卖程序。

  “现在还在变卖程序当中,如果变卖失败的话,我们就会进行下一步程序,联系双方当事人协商以物抵债,这就涉及到补差价和偿还银行贷款的问题,如果以物抵债成功的话,本案是可以执行完毕,顺利结案的。”杨润坤表示。

  (来源:长沙政法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