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日前发布《关于动物检疫九条禁令》,进一步严明动物检疫工作纪律,发挥动物检疫在防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中的重要作用,保护消费者健康。

  “九条禁令”内容为:严禁不检疫就出证;严禁检疫收取费用;严禁检疫时“索拿卡要”;严禁超检疫范围出证;严禁为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产品出证;严禁违反国家和我省动物疫病防控政策与规定出证;严禁违规使用、倒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严禁将畜禽标识交给贩运人和承运人;严禁发现违法行为不报告。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