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根据国家关于特色小镇规范纠偏部署安排,结合湖南实际,制定了《湖南省特色小镇规范纠偏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不以行政建制镇和传统产业园区命名特色小镇,按照合规用地、生态环保、债务防控、房住不炒、安全生产“五条底线”整改清理违规行为,及时除名未开工建设虚拟小镇、单纯项目自我冠名小镇等问题小镇。

  《方案》提出,加强对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湖南省特色小镇清单内61个特色小镇的规范管理、动态调整,重点清理清单外各类“特色小镇”或“某某小镇”,包括:有关部门(单位)自行命名的“特色小镇”;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自行命名的“特色小镇”;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社会组织自行命名的“特色小镇”;市场主体自行命名的“特色小镇”;其他未列入湖南省特色小镇清单,但是以“特色小镇”或“某某小镇”名义进行形象宣传、招商引资、举办商务活动的各类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指导清单内特色小镇明确主导产业、空间布局、效益目标、管理方式等内容,严格遵循五条底线红线约束。清单外以行政建制镇、传统产业园区、房地产项目、文旅项目、田园综合体等命名的“特色小镇”或“某某小镇”,一律尽快更名。对清单外以“特色小镇”或“某某小镇”之名擅自进行宣传的,限期撤除相关宣传内容(包括媒体宣传信息、广告牌、路牌、宣传栏、横幅等),消除负面影响。对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商登记中出现的“特色小镇”或“某某小镇”,及时更名或依法撤销。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