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 沙

  10月29日下午,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闭幕,会议通过一批干部任免的决定。

  会议决定:

  免去李蔚的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去朱远红的长沙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汤建尧的长沙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权的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邱俊杰的长沙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金文的长沙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建新的长沙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邓和平的长沙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均全辞去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袁 征辞去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谢 勇辞去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马贤兴辞去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宫 平辞去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盛 智辞去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 芳辞去浏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钟孝明辞去宁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会议决定:

  任命朱远红为长沙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秦国良为长沙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潘宏伟为长沙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段海波为长沙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邓阳锋为长沙市林业局局长;

  任命张学峰为长沙市统计局局长;

  任命邓和平为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郴 州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徐怀好同志辞去

  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10月29日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徐怀好同志辞去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谭建上同志辞去

  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10月29日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谭建上同志辞去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江涛同志辞去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10月29日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江涛同志辞去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2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社军同志为郴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华勋同志为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雷改平同志为郴州市商务局局长;

  张日清同志为郴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雷明辉同志为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任命:

  李怀舟同志为郴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黄 谊同志为郴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罗 强同志为郴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张久辉同志为郴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向英琳同志为郴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晓东同志为郴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黄建高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罗志卫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肖功员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邹军华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欧阳光军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雨林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 可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蒋小波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免去:

  吴其龙同志的郴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陈一华同志的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熊 娟同志的郴州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朱阳辉同志的郴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袁少雄同志的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

  李湘惠同志的郴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谷群辉同志的郴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宜教同志的郴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肖功员副检察长

  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1年10月29日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

  肖功员副检察长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备案。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批准辞职名单

  (2021年10月2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批准:

  欧阳光军同志辞去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胡永庆同志辞去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雨林同志辞去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 可同志辞去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蒋小波同志辞去宜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福江同志辞去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朱元清同志辞去嘉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周 杰同志辞去临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杰宏同志辞去汝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邹军华同志辞去桂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贵军同志辞去安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家界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任命、辞职名单

  (2021年10月28日 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龙铁军为张家界市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谢振华的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任命:

  肖运谋为张家界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罗湘平为张家界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陈军的张家界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周珍云的张家界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黄章宪的张家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邢祖元的张家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

  彭建民的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汪坚的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

  刘有仁的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

  谭红亮辞去桑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