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副处级干部陈石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湘潭市委批准,湘潭市纪委监委对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副处级干部陈石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石坚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介绍贿赂;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控告申诉、暂予监外执行、减刑等案件办理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徇私舞弊,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帮助不符合条件的罪犯办理暂予监外执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罪。
陈石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司法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知法犯法、执法犯法,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谋求私利的工具,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湘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湘潭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石坚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湘潭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