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武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武亮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搞权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设立和使用“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

  王武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武亮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武亮简历

  王武亮,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湖南邵阳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7月至1997年8月,任共青团长沙市委书记、党组书记;1997年8月至2005年12月,历任望城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县委书记;2005年12月至2009年10月,任长沙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2009年10月至2011年12月,任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1年12月至2014年12月,任湖南省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7年10月,任湖南基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10月至2021年4月历任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