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深夜,我县接到市疾控中心转来广东省疾控中心《关于新冠涉疫相关人员的协查函》。该函反馈,我县返乡人员唐某为广州市越秀区一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广东省越秀区东海大厦从事境外隔离工作,为无症状感染者徐某同事)。接到协查通知后,我县立即组派力量,开展流调管控工作。经查,9月3日,唐某乘坐火车Z230回到衡阳市火车站,后乘坐快巴回到西渡(相关行程轨迹附后)。

  9月5日凌晨,我县疾控部门对唐某进行流调,并对唐某及其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落实集中隔离管理,唐某及家人2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其余次密接触者首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当天晚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唐某及其次密接触者居住的小区及楼栋实行临时封闭式管理,并落实全员核酸检测和环境消杀,已检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要遵守相关规定,自觉配合门禁、登记、消毒、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出入公共场所或密闭场所要测温扫码、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

  附:密切接触者唐某的行程轨迹

  衡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

  密切接触者唐某的行程轨迹

  1。 9月3日17时16分,唐某与龙某夫妇俩在衡阳市火车站旁湘江宾馆附近,乘坐湘DC0620快巴回到西渡,于18时21分在西渡镇米子社区下车回家。

  2。 9月4日8时45分,唐某到衡州农商行米子分行办理业务,8时57分离开。

  3。 9月4日9时46分,唐某从工业园站乘坐1路公交车(湘D05008D)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做核酸检测,10时29分步行离开医院回家。

  请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活动经历的人员及时向属地村(社区)和县疾控中心报告,由疾控中心判定其人员类别,根据相关规定,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县疾控中心电话:0734--6832889。

  (来源:健康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