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城区机动车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自5月28日起,全天禁止车辆噪声超过88分贝的微型、小型客车在长沙城区部分道路通行。
《通告》称,为降低城市噪声、改善城市环境和提高市民生活品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就长沙城区加强机动车噪声污染治理有关事项发布通告。
《通告》指出,机动车发出的噪声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机动车发动机、排气管及消音装置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擅自加装涡轮、改动排气管及消音装置等行为。自5月28日起,长沙全天禁止车辆噪声超过88分贝的微型、小型客车在以下道路通行:北二环、岳麓大道、麓谷大道、枫林路、麓景路、梅溪湖北路、西二环、南二环、湘江路、绕城高速、京港澳高速、香樟路、新花侯路、长沙大道、京港澳高速、汽配城路、锦绣路、福元路、芙蓉北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包括边界道路。绕城高速、京港澳高速除外。
据了解,长沙交警将持续加大对非法改装车辆的查处力度,并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城区机动车噪音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对噪声超标的微型、小型客车在本通告禁行区域内通行的,依法予以处罚;对加装涡轮、改装排气管拆除消音器等非法改装车辆,除责令恢复原状,对当事人处以500元罚款外,还可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汽车改装企业的责任。”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民警张琳介绍。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