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11日讯(记者 刘璇)根据2020年12月31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启动活动要求,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湖南省境内长江湖南段、洞庭湖、湘资沅澧“四水”干流等水域,已全面实行“十年禁渔”。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长江“十年禁渔”“三承诺一倡议”活动。

  即日起,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长江“十年禁渔”“三承诺一倡议”专项行动,组织食品经营主体(食用农产品市场、鱼类水产品销售者)、餐饮经营单位、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向广大消费者发布《长江“十年禁渔”从我做起倡议书》,实现“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野生鱼鲜目标。

  组织食品经营主体(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鱼类水产品销售者)签订《食品经营主体不卖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野生渔获物公开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查验义务,不采购、不销售来自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同时不在门牌、招牌、广告等载体上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长江鱼虾”“江鲜”“野生江鲜”等字样,坚决杜绝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进入市场销售。

  组织餐饮经营单位开展公开承诺活动,签订《餐饮经营单位不做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野生渔获物菜品公开承诺书》,承诺严格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不采购、不加工无合法来源的水产品,不在门牌、招牌、广告、菜单等宣传载体上使用“长江野生鱼”“江鲜”等字样,不在菜单之外私下向消费者推介、提供非法捕捞渔获物,不以其它产品冒充“江鲜”“江鱼”“野生江鲜”等对外销售,坚决杜绝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流入餐饮经营环节。

  组织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开展公开承诺活动,签订《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抵制经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野生渔获物的公开承诺书》,承诺严格落实入场查验、建档立卡、定期核验更新义务;不为销售长江野生鱼及其制品、非法捕捞渔具等经营活动提供平台服务。一经发现,及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并主动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终止平台服务等必要处置措施。要积极采用多种网络信息推送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联合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发布《长江“十年禁渔”从我做起倡议书》,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任何涉及食用长江野生鱼鲜的聚餐活动,不购买、不接受馈赠长江野生鱼鲜,不纵容、不包庇亲朋好友参与非法捕捞活动或购买、食用长江野生鱼鲜,积极宣传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政策,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拨打12315举报投诉电话并协助执法部门进行查处,争当“禁渔”宣传员和监督员,为保护长江“母亲河”作出积极贡献。

  截至2020年12月28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99242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446654个,监测电商平台(网站)133483个次,对电商平台开展行政指导2884次,移送农业农村部门案件线索24条,查获非法捕捞渔获物800.3公斤,媒体宣传报道816起,办理12315平台投诉举报75件,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