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8岁的杨小姐十分苦恼,她看着镜中自己歪掉的鼻子,又想起手机里的贷款,心中后悔又烦闷。近日,她在湖南消费维权联盟反映称,自己贷款75000元在湖南长沙微丽丝整形医院做了耳软骨鼻综合手术,一次“不成”二次修复均整歪。

  杨小姐介绍,2018年年底,她通过朋友介绍来到了长沙微丽丝整形医院,原本她只是想做医美咨询,在咨询过程中,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有经济压力的话,可以进行医美贷。于是,杨小姐在对方的指示下,下载了一款手机贷款软件,完成了医美贷款,并在当天就做了手术。

  杨小姐做的为耳软骨鼻综合整形手术,按正常付费,全套价格是55000元。要是贷款,本金加上手续费,每月总计还款4500元左右,一共12期。

  术后一个星期,杨小姐去医院拆线。“我发现我的鼻梁歪斜 鼻头很大,鼻子里的假体也是歪的,根本就不能出去见人。”杨小姐说,这让她心里一惊,连忙去医院询问,医院表示这是正常情况,鼻综合手术需要一段时间恢复,让她再观察些时日。

  这一等就是3个多月,鼻子仍然没有恢复过来。杨小姐找到医院,医院检查后称,鼻子是正常的,如果杨小姐执意要修复,再次手术需支付2万元手术费。由于顶着歪鼻子无法见人,杨小姐被迫缴纳了2万元手术费。

  之后,在医院的安排下,她进行了第二次手术。可半个月后拆线时,杨小姐意外地发现自己的鼻子还是歪的。医院说鼻子正处在恢复期,这种情况属于正常,但杨小姐无法接受这个说法,经过多次协商,医院最终提出,可以进行第三次修复手术,杨小姐断然拒绝。她认为,自己做了两次手术才导致了这个结果,这让她对长沙微丽丝整形医院的专业程度产生了怀疑。

  同时,这件事也对她的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自从做了手术以后,我每次出门都要戴口罩,朋友们也都说我的鼻子歪了,现在我不仅丢了工作还要每个月还贷款,整天以泪洗面,人也要得抑制症了。”杨小姐王女士苦恼地说。

  事情发生以后,她多次找到医院进行过几次协商,“由于每次手术,医院都没有给我凭证和合同,医院就不承认我2018年在他们医院做手术的事情,但是本人有付款以及贷款记录,医院又找借口说换了老板和他们没有关系了,拒绝承担责任。” 杨小姐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提到:如果该医院未经同意,或者手术失败,造成了损伤,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的规定,只要消费者与商家的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给消费者开具发票和凭证;未给合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虚假承诺,未达预期效果,消费者可以起诉等。强烈要求医院赔偿自己的手术费用和后期治疗费用,以及精神损失费。

  元月6日,湖南消费维权联盟工作人员致电 @长沙微丽丝整形医院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回复称,己经在处理此事,会跟消费者进行沟通,之后就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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