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推荐性标准,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也就是说,全国高速将统一规范限速标志。届时,大量不合理的限速标志将面临拆除。今后,限速标志将会切合实际交通状况、沿线设施等情况,做到科学设置,向驾驶员提供正确、及时的信息,更加一目了然。
除了规范限速标志,拆除不合理限速标志之外,广东推出了测速点前设置提示牌、提高限速值的措施:广深沿江、广惠、广三等高速公路局部路段小型车的限速值由 100km/h 提高到 120km/h;规定固定测速点位置必须在前方 500 米至 1000 米处竖立告示牌,公开告知;同一辆机动车在同一路段同一行驶方向,被固定或流动测速设备记录有多次超速违法行为的,原则上只处一次罚款。
根据《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几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未造成后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不再扣分罚款:限速低于 60km/h 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 50% 以下的;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 10% 以下的;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 10% 以下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车速 20% 以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