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下午,湖北省法院召开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工作约谈会,对9月底以前受理涉黑涉恶案件存量较多和“黑财”执行到位率较低的7个中院主要领导进行集体约谈。湖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游劝荣院长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湖北省三级法院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的工作要求,依法审(执)结了一大批涉黑涉恶案件,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的工作经验,涌现了很多感人的先进典型,值得充分肯定。但要清醒地认识到,与党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与取得决战决胜目标相比,少数法院的工作存在明显的不足和短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省专项斗争工作的整体进展和成效。

  游劝荣院长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全湖北省各级法院要始终坚持在政治上高站位,把推动专项斗争审判执行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标准,作为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的具体行动,坚决打好这场责任之战、攻坚之战、关键之战。

  游劝荣院长要求,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五种关系:

  一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先进跟后进的关系。

  先进与后进是相比较而言,会相互转换的。被约谈的法院要正确认识、正确对待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从此次约谈中受到思想触动、激发内生动力,认清工作差距,找准努力方向,进行认真整改,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把被动的局面扭转过来,争取在年底收官时打一个漂亮翻身仗。

  二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

  全湖北省各级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站在全局的立场上正确看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克服常态化疫情防控给审判执行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困难,紧盯目标任务,坚定必胜信心,积极主动作为,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跟上全省节奏。

  三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重点和一般的关系。

  全湖北省各级法院党组要分清轻重缓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当前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来安排,举全院之力冲刺,组成最强阵容,提供最大支持,确保圆满完成专项斗争工作任务。

  四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数量和质量的关系。

  既要确保全面完成审结率、执行到位率等上级要求的主要考核指标,力争各项主要指标在全国排在相对靠前的位置。更要注重案件质量,严守法治思维和法律底线,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坚持不拔高、不降格,不枉不纵,不漏不凑。同时,还要争取办出一批精品案件,创造一批成功经验,培养一批优秀人才。

  五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

  人民法院是司法办案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机关,也是各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门,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扫黑除恶工作中的审判职能作用,通过持之以恒和扎实有效的努力,为当地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形成、社会治安新秩序的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做出应有的司法努力和司法贡献。

  游劝荣院长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能否取得全胜,领导干部是关键。全省各级法院“一把手”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专项斗争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不放松。今后,湖北省法院对于行动迟缓、工作长期不能推动、主要指标长期排在倒数的法院,要强化追责问责。

  湖北省法院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文涛要求通过此次约谈,促进全省法院从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起来,强化做好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湖北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忠斌主持会议,通报了被约谈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工作的主要统计指标及排位情况。

  武汉、襄阳、宜昌、十堰、黄冈、孝感、汉江中院的主要领导在会上作表态发言。省法院一级高级法官王健、相关部门负责人,被约谈法院的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