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慈利县鲤鱼桥派出所所长刘鹏:我办案的初衷是搞个千把万两千万就行了。。。办这个案子就是想搞点钱,所以谈钱是最好摆平的。

  公安机关执法,目的是惩恶扬善,让社会上少一些罪恶,多一些正气,让公平得到体现,让正义得到彰显。反过来,如果执法者只是中意手中的权力,并以此权力作为满足私欲的工具,试问这个社会还有何公平公正可言,谁人还会信仰法律?

  昨天(10月11日)中午,来自张家界公安系统的一则新闻甫一面世,瞬间刷爆网络,震惊之余无不叫人瞠目结舌。且看张家界公安局发布的通告:

  近日,有网民反映张家界市慈利县公安局侦办一起非法经营案件中的问题。张家界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与驻局纪检监察组成立联合调查组,赴慈利县开展调查。

  经查,2018年11月,慈利县公安局侦办了祝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该案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主犯祝某系武汉远成共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成公司)工作人员,侦办过程中发现远成公司及该公司其他人员涉嫌非法经营犯罪,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远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涉嫌非法经营犯罪案件侦查终结,慈利县检察院于2020年7月24日提起公诉,慈利县人民法院已受理。

  对网民反映的办案民警违法违纪问题,联合调查组正在开展调查,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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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这到底是咋样的一起案件,网民又反映了什么样的问题呢?警方在通告中语焉不详。尽管警方含糊其辞,似有遮掩之意,但网爆的电话录音,却是无论如何否决不了的。

  “我的初衷是搞个千把万两千万就行了。。。办这个案子就是想搞点钱,所以谈钱是最好摆平的。”——说这话的人是时任张家界慈利县鲤鱼桥派出所所长刘鹏。提供这段电话录音的正好是上述被查企业原武汉远成集团法人代表叶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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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称,远成工作人员涉嫌非法经营犯罪已被立案侦查。去年7月,警方再以配合调查为名,将法人代表叶思跨省抓走。叶思称,被抓后,警方一再强调要钱,于是有了上述电话录音。

  很显然,调查企业工作人员非法经营只是一个借口,派出所所长勒索钱财才是本意。非法经营有毒有害食品关乎着所有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问题,乃至生命安全。岂料,在派出所所长心里,事关民众生活、生命的问题都可以忽略,能以此借口勒索到钱财才是最重要的。由此可见,这一刻,所谓执法已经背离法律的初衷,执法者手中的权力已然沦为谋财、甚至是害命的工具。

  “搞个千把万两千万就行了”,一个小小的公安派出所所长便如此贪心,可见我们的执法环境有多么恶劣?

  在这,我无意贬损执法队伍的腐败,已有的历史证明,执法犯法并非个例,而是极为普遍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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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记得震惊全国的“福州2.20枪杀案”吗?

  陈信滔是福州市第一个经营旧车交易市场的人,由于经营有方,生意做的风生水起。红红火火的买卖让同是生意人的徐承平心热眼红。为此,徐承平多次要求入伙。但是刚入伙一个月,徐承平就找各种理由与陈信滔闹翻,企图独占该二手车市场。出于无奈,陈信滔的哥哥请来黑道人物卞礼忠从中调停,不料这一举动彻底惹怒了徐承平。徐承平勾结时任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振忠密谋,欲将陈信滔和卞礼忠一起消灭。

  2001年2月20日晚,徐承平邀请陈信滔与卞礼忠到市场办公室谈判,所幸陈信滔当天未开机没有到场。卞礼忠在沙发上坐定后,徐承平走到门口按事先约定的暗号摸了一下头发,然后快速撤离。回头再看,一梭接一梭的子弹呼啸而至,击碎办公室的落地玻璃,将卞礼忠打成了马蜂窝。而发枪击毙卞礼忠的正是事先在周围埋伏的公安干警,其中包括福州市晋安分局岳峰刑警中队原队长郑军、晋安分局刑警大队原队长刘雄。枪杀卞礼忠后,干警同志们还伪造了卞礼忠持枪抢劫的现场。而陈信滔虽然逃过了死劫,却没能逃过活罪,随后被以指使卞礼忠持枪抢劫为由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几百万财产,被徐承平伙同公安副局长王振忠等人瓜分一空。

  公安民警沦为黑道帮凶,假借执法的名义不止越货谋财,而且无辜杀人,不是说书编故事,而是的的确确发生在我们身边,想想该有多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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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干警的枉法,并不止步于公安口,而是不设限延伸到所有的执法机关。比如我们熟知的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念斌投毒案、以及刚刚过去的张玉环案等等。如果公安能依法侦查,如果检察机关能仔细审核,如果法院能认真审理,还会有那么多冤案发生吗?会有那么多冤魂死不瞑目吗?很遗憾,假设毕竟是假设,没有任何一种现实可以时光倒流,重新来过。

  枉法执法导致的冤案并没有因为血的教训就此打住,而是在一片神圣的呼号中继续。

  且看另一则依旧在申诉、维权中的“退伍军人强J案”。

  辽宁小伙宋金恒1988年出生,此前为沈阳军区39军“神枪手四连”一班班长、优秀士兵、,2009年底退役。其发明的“移动缩小靶”、“单兵组合装具”、“夜间微光指北针”被中国军事博物馆收藏。因其表现突出,2009年曾受到时任军委副主席亲切接见。然而这么多的荣誉并未给其带来好运,2012年9月,法院以涉嫌两起强J案判决宋金恒有期徒刑9年。

  2011年10月16日早上7点左右,辽宁建平县发生一起强奸案。受害人21岁女青年王曼丽(化名)描述:作案人身高1.75米左右,体型较瘦,胸下有一块明显的T型伤疤。近两个月之后的12月11日凌晨,警方以宋金恒涉嫌该起强J犯罪刑事拘留,19日被捕。

  公安侦查期间,另一起发生在2009年8月30日的强奸案,也被警方指认为宋金恒所为。这起案件中的受害者是一名三年级的小学女生刘红(化名)。根据刘红描述:作案者1.7米左右,不像本地口音,说话贼不拉几。

  然而,宋金恒身高1.81米,长得五大三粗,身上也无任何疤痕。更有意思的是,2011年10月16日发生的强J案,17日的警方数据库中就有了宋金恒的血样基因。然而,宋金恒是在强J案发生近两个月后才被抓获,此前并未有犯罪前科,也未曾被警方采集过血样。至此,关键证据出现“倒挂”。

  证据“倒挂”,显然是为了定罪而人为造假出现的,但是在假证据面前,公诉机关、法院依然视若无睹,决绝地对宋金恒作出有罪判决。为了把这两起案件做成“铁案”,法院甚至还将10名为宋金恒做无罪证明的证人判刑入狱。

  “宋金恒强奸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国内专家、学者、律师等无数业内人士关注,所有人一致认为,该案是一起明白无误的冤假错案,但时至今日,该案还在申诉中,没有完成最后的纠错。为何会出现如此荒唐的执法,一个直观的原因是,上述被害人王曼丽的父亲是警察,其多次向建平县公安局领导施压,并扬言:“不破案就去北京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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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机关的领导为了保住乌纱帽,可以把非法证据做实;可以联手犯罪分子杀人越货;派出所所长可以假借执法的名义敲诈勒索…,面对这样的执法环境,大喇叭还在宣扬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是不是太残酷、太可怕了?

  当然,我们不会因为执法权滥用,就完全摒弃法律。但是谁来监督、制约这些枉法执法行为,则需有一系列周详的部署。比如刑讯逼供者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检察机关审核不到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做出枉法裁决的法官又该承担什么责任?在一些司法D立的国家,采取法官对所属案件终身负责制,来防范、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而我们国家呢,冤假错案被发现后,涉事执法者,多以纪律处分为主,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则由国家赔偿的形式买单。岂不知,国家赔付的每一分钱,都是老百姓的血汗。这样的制度设置,到底是为了追求公平正义,还是为执法腐败兜底?

  昨天晨练的时候,闲听几位畅谈“国家大事”。其中一位老者侃侃而谈,言称世界之乱全怪美帝这个祸首,如果没有美帝捣乱,我们的生活会更加幸福美满。听了好一阵,我终于还是没能憋得住就问老者:您说说美帝怎么祸害您了,是占了您的地,还是拔了您的房?是污染了您的饮用水,还是拉高了您的猪肉价?是美帝唆使人上访制造不和谐,还是美帝为我们制定了可以随意扭曲的法律?如此这般一番,老者无语。

  法律,是社会行为的指南,执法是矫正行动不偏离正常轨迹的必要手段。然而目之所及,让我们一次又一次看到了名为执法实为谋财害命的勾当…。

  执法,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谁来回答?

  [来源:大漠鱼 思享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