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真的太谢谢了,感谢你们为我们公司挽回经济损失!”日前,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来到望城公安经侦大队,将一面写有“雷霆出击,破案神速”的鲜红锦旗交到办案民警的手中,以表示深深的谢意。

  9月21日,望城警方接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察部经理黎某报警称,从2018年至今,该公司下属湖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员工李某某、胡某某涉嫌挪用资金200余万元。接报案后,望城警方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经侦大队、高塘岭派出所联合开展调查工作。通过分析研判及多方调查取证,办案民警发现,时任该公司财务部部长的李某某分别在2018年6月、10月利用虚假财务资料分两笔挪用公司200余万人民币用于个人炒股。公司会计胡某某在发现李某某制作虚假记账凭证并挪用公司资金后,不但没有阻止,还帮助其入账、隐瞒,并获得李某某5万元分赃,致其得以继续挪用资金不被发现。随后,为掩盖公司账务实际资金余额已出现200余万元的窟窿,李某某再次虚构200余万元的支出项,来保持公司资金余额与真实情况相符。

  直到近日,该公司在资金核查中发现凭证存在异常后,随即报警。经过缜密布控,9月22日,民警将涉嫌挪用资金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李某某抓获归案。面对民警的询问,嫌疑人李某某后悔不已。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44岁,广东省深圳市人)、胡某某(女,30岁,益阳市安化县人)对自己挪用公司资金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某已将挪用的赃款全部退回,两名嫌疑人被望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