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车辆。查处车辆。

  常宁市某男子买了一辆二手车,也办了牌,但他没有悬挂牌照。当朋友驾驶他的车和他外出吃宵夜时被执勤交警查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仅该男子要接受罚款,其朋友也面临降驾(驶证)处罚。

  近日,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交通运输旅游局、城管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在辖区水口山镇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对20余台危险品运输车逐一检查,均未发生违法行为。联合执法人员驾车准备返回常宁市区时,无意中看见一辆未悬挂牌照的二手小车从旁边驶过,交警大队民警立即驾驶警车跟随其后,并喊话提醒驾驶人靠边停车。很快,小车在一加油站停下。民警检查手续得知,驾驶人系衡南县籍,持A2驾证,问他小车为何没悬挂牌照。驾驶人表示车子是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朋友的。车主(常宁籍)将一个临时牌照递给民警,民警发现已过期限,打开小车后备箱检查,也未发现藏有牌照。民警上网查询获悉,所办的牌照已邮寄到车主手里,经反复询问,车主才表示车牌放在某汽车维修店。在民警催促下,车主去维修店取来车牌。据车主介绍,这辆二手车刚买回来不久,当晚几个朋友驾车准备外出吃宵夜,不料宵夜还没吃就被交警查处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扣12分、罚款200元。”听说要扣12分,驾驶人急了,说:“那不是要降驾了?”当民警告诉他驾驶证要从A2降到B1后,该驾驶人长叹一声,苦笑:“我是开货车的,这是敲我的饭碗!”又自言自语道:“早晓得这样,今晚无论如何我也不会驾车出来吃宵夜!”

  全省为期一年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进入扫尾阶段,为站好最后一班岗,由常宁市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牵头的各成员单位加大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每隔几天就会开展一次联合整治行动。对此,常宁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得抱侥幸心理驾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