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行政机关作出的错误的行政处罚决定,导致企业的合法财产权益被侵害,请问检察官,我们的权利如何救济,检察机关能不能监督?”

  “您提的这个问题属于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的非诉执行监督的案件受理范围,检察机关可以依法监督,这也是行政检察工作中需要重点加强和关注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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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4日,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召开“检察职能与企业法治环境优化”高层对话会,100名企业家与检察官“面对面”共话发展。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晓颖,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陈潇参加会议。

  湖南金荣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金文,开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罗可大,湖南省政协委员、湖南崇明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德文,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第四检察部负责人罗江梅,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姚红参与检企高层对话。

  “大力优化法治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尤须推动构建“亲”“清”检企关系。”陈潇表示,此次检企高层对话,旨在促进检察机关、检察官与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之间的沟通交流,提升民营企业家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升民营企业依法治企能力和法治竞争力,推动湖南广大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实现转型发展。

  “‘检’是指检察机关及检察官;‘企’指民营企业及企业家;‘亲’,亲近、亲情,就是坦诚交往,真诚相待;‘清’,清心、清净,则是严守法纪,严格自律。”卢乐云从如何把握和构建检企“亲”“清”关系切入回答了同堂培训的意义,“检企同堂培训”是构建“亲”“清”检企关系的探索性举措,重点在解决最基础的“三认”,即认识、认知、认同:以同堂参训为载体促进相互交流,彼此认识;以同窗同学为纽带加强问题思考,收获认知;以共同目标为链条聚焦问题,强化认同。通过解决“三认”,进一步夯实检察职能优化企业法治环境的思想基础、情感基础和知识基础,更好地为“六稳”“六保”,推动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贡献检察力量。

  随后,检察官们就发挥检察职能为企业服务、民营企业遇到实际困难如何依法解决等方面,与企业家代表“面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叶晓颖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更大的力度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真心实意帮助民营企业防范风险、渡过难关,从检察供给侧提供更多更好的法治产品。一是提高服务意识和办案能力。站在企业和企业家的角度去认识、分析和解决个案中的具体法律问题,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二是树立谦抑、审慎的司法理念。把握好司法办案的尺度、力度与温度,避免“案子办了、厂子垮了”的悲剧发生。三是继续大力推进积案清理专项行动。该监督纠正的,要及时监督纠正。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侦查机关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完善制度、规范执法。四是规范执行问题。建立办理拒执案件“绿色通道”,依法快捕快诉。加强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现象的监督,以监督促公正、赢公信。五是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切实增强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的意识,通过选派检察官到工商联挂职、设立驻工业园区检察联络室、开展“法治进企业”活动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更多更便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提高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

  “检企同堂”培训班170余名学员,省检察院全体干警在主会场观看了对话,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邀请当地工商联及企业家代表,通过视频在分会场同步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