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7月,全省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14个市州城市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9.5%。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省控监测评价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5.9%。
7月,14个市州城市空气质量累计超标天数为2天,其中O₃超标2天,湘潭市、衡阳市和邵阳市等12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均为100%。PM2.5平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0%;PM10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4%。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4个市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张家界市、永州市、湘西州、常德市、怀化市(常德市、怀化市并列第4)、郴州市、邵阳市、娄底市、衡阳市、益阳市、株洲市、岳阳市、湘潭市、长沙市。
1-7月,全省14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5.0%,同比上升6.8个百分点,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4.9%,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1%。PM2.5平均浓度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5%;PM10平均浓度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3%;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7月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张家界市、湘西州、郴州市、永州市、怀化市、常德市、邵阳市、衡阳市、娄底市、益阳市、湘潭市、岳阳市、株洲市、长沙市。
此外,7月份,全省30个在用监测断面水质均达标,水源达标率100%。345个监测评价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合计336个,占97.4%;Ⅳ类水质断面7个,占2.0%;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各1个,各占0.3%。其中,湘、资、沅、澧四水流域水质均为优,四水干流的104个断面中,13个断面为Ⅲ类水质,其余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11个洞庭湖湖体断面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营养状态为中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