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6 月,宁乡市公安局花明楼派出所接到市民邓先生报警称:自己被诈骗了 300 余万元。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经过大量的调查走访与分析研判,民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苏某某的身份,在进一步确认其落脚点后,9 月 3 日晚成功将苏某某抓获。

  经讯问,苏某某称自己是在 2016 年结识了受害人邓先生,因自己在别处欠钱无法偿还,便以虚构工程拉邓先生入伙的方式实施诈骗。苏某某对邓先生说自己手里有一个在金洲的项目,有十二栋房子要建,只是手里缺资金。于是,邓先生贷款参与进了这个所谓的 “ 项目 ”,而对方给邓先生打了一张收入股款 150 万元的证明。

  但这个工程是不存在的,连名字也是苏某某随便编造的,邓先生的一百余万被他用来还债、挥霍一空。几个月后,毫不知情的的邓先生询问项目什么时候开工,苏某某支支吾吾说还要再等一阵。

  接下来,苏某某开始陆续以 “ 项目启动要请客送礼、买保险 ” 等理由,在邓先生处再次骗来 150 余万元。

  2019 年底,被苏某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搪塞的邓先生看项目迟迟不开工,于是决定退股,但苏某某仍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不肯退钱,甚至制作了假的工程承包书来持续这个谎言。2020 年的 6 月,邓先生终于放弃幻想,选择报警求助。

  目前,苏某某因涉嫌诈骗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