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湖南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株洲市国投集团原总经理、董事长杨尚荣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一审在株洲中院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0年至2019年期间,杨尚荣利用其担任株洲市国投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同时兼任国投集团参股的株洲丰叶担保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董事等职务之便,接受相关人员请托,在融资担保、资金出借、资产收购、承揽工程项目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935万余元。

  据了解,2015年初,在国投集团收购华南国际服饰城房产的过程中,杨尚荣与开发商黄义德商定以虚增价款的方式从中套取6000万元。同时,杨尚荣涉嫌挪用公款9300万元,涉嫌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14074万余元。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2月株洲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株洲市国投集团党委原副书记、原董事长杨尚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株洲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此外,2017年10月,株洲纪委曾通报6起违规经商办企业典型案例,案例名单中杨尚荣在列,给予杨尚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杨尚荣在任市国投集团党委委员、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兼任株洲丰叶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董事长)期间,允许其女儿杨某有偿代持湖南金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受该公司约85万元代持费(已退还)。

  2013年12月至2014年7月,杨尚荣利用职务便利,未经市国投集团董事会集体研究,个人直接批准丰叶担保公司出借巨额资金给其堂姨夫刘某的4家关联控制公司,致使国有控股的丰叶担保公司发生违规经营、违规担保等问题,导致国有资产出现重大风险。

  2014年10月,为弥补风险,杨尚荣安排市国投集团参股的湖南奥悦冰雪旅游公司出借中期票据市场募集项目专项资金1.5亿给民营企业,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016年5月,株洲市纪委决定:给予杨尚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悉,此次开庭,株洲市国资委及平台公司干部职工等共计130余人在株洲中院同步视频旁听庭审。因案情重大,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