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要赚钱的心理诱骗大学生用贷款方式学习他们的课程,还称很快就可以兼职赚回学费,冲动之下就报了名,学习后发现实际课程与前期宣传不符,想退课大鹏教育不予退费,自己还背了贷款。近日,网友在湖南消费维权联盟反映了其在大鹏教育报课学习的惨痛经历。

  网友介绍说,去年8月,自己花费2900元在大鹏教育报名美术四合一课程。

  “说可以到时候兼职把学费赚回来,2900元一共146节课,平均下来19块钱一节课,诱导我冲动消费。”网友称,班主任在了解她无收入来源的情况下,诱导其使用花呗借贷、京东白条分期付款。最后,网友冲动下选择使用花呗一次性付清2900元学费。

  由于网友觉得课时安排太紧密,又是在冲动下报名课程,根本无法进行学习,于是网友向班主任说明情况申请退款,却被告知无法退款但可以选择休学,休学期间不计算学习时间,在此情况下,网友休学5个月。

  今年7月,网友从网络得知大鹏教育的课程是可以申请退款的,于是再次找到班主任协商。班主任解释不清便让其领导与网友进行协商,大鹏教育以已过7天异议期为由再次拒绝退款。对此,网友表示自己并未看到过相关合同,班主任也未曾与自己说过相关事宜,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学习了21节课程,而且一共有146节课程,前二十节课程竟要收费1600元。在网友的继续询问下,大鹏教育给出一退款规则:退还总学费中扣除已学习费用后的剩余费用,扣除费用以总学费除以十二乘以已经学习的月份计算。

  网友称,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相关规定,大鹏教育教育机构不准学员中途退学的条款,属于单方免责的格式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性条款,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排除了消费者的权益,免除自身责任,应属于无效条款。大鹏教育应制定退费办法和标准,向社会公告后执行,并在招生收费时履行告知义务,学员中途退学的应按照课时比例退费。学员因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或不愿履行合同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相应的学费。所以,此合同违背了《合同法》所规定的公平原则。

  网友于今年7月再次提出退款,大鹏教育回应说网友还有1个月课程,只能退还两百多元。网友对此感到不满,自己第一次提出退款的时间是在今年的2月份,此后暂停学业5个月,按照大鹏教育提出的退款规则,理应退还总费用的一半,不应是大鹏教育所说的两百多元。网友与大鹏教育再次协商,大鹏教育又提出另一退款规则。

  “退款规则一直在变化,而且扣除的费用不明,第一次扣除总费用占总金额的95%,后说明进行12315投诉后大鹏方协商扣除总费用的66.3%。”网友称,由于办理了分期贷款,每个月就算不上课还需要偿还贷款,如果不还会影响个人信用,无法终止,强烈要求大鹏教育终止合同和贷款。

  8月26日下午,湖南消费维权联盟工作人员致电大鹏教育官方客服电话010-82669070,工作人员回复称,她这里是大鹏教育官网电话,会让客诉部门相关负责人回电,截至发稿前,未接到大鹏教育客诉部门回电。

  后续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投诉详情:https://tousu.sina.com.cn/complaint/view/17350369005/湖南消费维权联盟,守护湖南人的消费权益,本地投诉入口链接:https://hunan.tousu.sina.com.cn/(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黑猫投诉” 平台用户提交的投诉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新浪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