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市民黄女士向媒体反映,她曾在8月10日收到一张交通违停罚单,其日期却显示为为8月13日。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郴州市公安交警支队高度重视,8月13日,迅速对当事人做出了处理,并发布情况通报,回应网民对“穿越罚单”一事的关注。

  通报全文如下:

  关于郴州一车主吐槽交警开“穿越罚单”的情况通报

  近日,网络发布了郴州一车主吐槽交警开“穿越罚单”。经查,该违法停车告知单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不清,现依法予以撤销。按照支队内部管理规定,决定给予执法人员扣除当月绩效、作出书面检讨、并通报批评的处理。

  我支队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请广大网民继续支持监督交管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

  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