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徐某,被提起刑事自诉后经多次传唤后仍不到案,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对其决定逮捕后移交公安网上追逃。7 月 27 日,徐某被杭州东站派出所民警抓获。

  原来,2016 年徐某因工程需要资金多次向方某借款累计达 50 万元,并出具借条,同时约定每月偿还 10 万元,但经方某多次催讨均未偿还,临湘法院判处徐某偿还方某本金人民币 50 万元。因徐某未履行偿还义务,方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此期间,徐某一直在外地做生意,微信转账数额较大,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仍拒不履行,亦不向法院报告财产。因此,方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追究徐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刑事责任。

  期间,徐某通过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查询到自己被刑事立案后,迫于压力向法院执行专户转账 5 万元。

  接到徐某落网的信息后,临湘法院立即协同公安机关赴杭州执行押解任务,长途跋涉历时 3 天顺利将拒执犯徐某押回临湘。

  适逢疫情期间,为确保监所安全,徐某入所前需在指定地点隔离 14 天,经核酸检测、CT 检测、常规体检、分析行动轨迹后,徐某于 2020 年 8 月 1 日凌晨 2 时被送往岳阳市羁押场所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