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20 年 6 月 30 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欧阳旭涉嫌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在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庭审现场)

  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 年至 2018 年,被告人欧阳旭利用担任湘西州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处理司法案件、干部任免使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 267.42957 万元。

  2012 年,欧阳旭为罪犯吴某某违法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向有关人员打招呼。2012 年 4 月 27 日吴某某被暂予监外执行。在监外执行期间,吴某某又涉嫌另案被立案侦查,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现场)(庭审现场)

  该案是益阳中院审理的第一起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欧阳旭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欧阳旭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被告人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市纪委监委、政法系统干部及社会各届群众旁听了案件庭审。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潇湘晨报记者 张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