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12 月,岳阳市纪委监委发布了关于平江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谢小林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通报。

  6 月 20 日,潇湘晨报获悉,岳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谢小林犯受贿罪、贪污罪、徇私枉法罪一案,于今年 3 月 30 日刑事判决。后谢小林提出上诉。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岳阳中院审理认定,谢小林犯有收受矿业公司等单位和个人所送的财物、故意使罪重的网络赌博案主犯受较轻的追诉,徇私枉法、为恶势力集团充当保护伞、用赌博线索费报销装修款等犯罪事实,判处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3 个月。

公安局副局长涉黑涉恶涉腐败被查,扣押千万资产公安局副局长涉黑涉恶涉腐败被查,扣押千万资产

  简历显示,谢小林,男,汉族,1966 年 6 月出生,岳阳市平江县人,大学文化,1984 年 10 月参加工作,1987 年 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平江县公安局木金派出所副所长、所长,平江县公安局南江派出所所长,平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党委委员、副局长、正科级侦察员。2009 年 8 月至今,任平江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2018 年 12 月,岳阳市纪委监委发布了关于平江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谢小林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通报。

  次年,4 月 3 日,三湘风纪网刊文称,“ 岳阳市纪委监委市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77 人,其中就包括谢谢小林案,也就是谢小林被查与此有关。

  据媒体报道,2019 年 11 月 28 日,平江县县纪委监委在平江县公安局召开谢小林违纪违法案件 “ 一案四纠 ” 警示教育大会,用 “ 身边案 ” 教育 “ 身边人 ”,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切实做好审查调查 “ 后半篇文章 ”。

  会上,县纪委监委通过公开谢小林递交组织的忏悔书、深刻剖析谢小林案发生的原因,教育广大干警汲取教训、严守底线;并公开宣读了《关于督促涉案人员或问题党员干部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引导党员干部主动交代问题、及时纠正错误。

  此后当地关于谢小林案最新进展没有详细披露。6 月 20 日,潇湘晨报记者获悉,实际上,谢小林犯受贿罪、贪污罪、徇私枉法罪一案,在今年上半年经岳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于 3 月 30 日作出刑事判决。

  判决书显示,本案在监察机关调查过程中,依法扣押了被告人谢小林的现金人民币 1169.4 万元(包括涉案人员代缴资金 1090 万元、搜查住宅扣押资金 60.22 万元和 2.5 万元纪念币、梅某代为退出的资金 16.68 万元)以及 8 件白酒(价值 6.456 万元)、90 版纪念币 1.5 万元、42 件金银饰品等财产。

  对金矿老板提供多种关照,对方曾送过一块金饼

  一审判决认定:2011 年至 2018 年期间,被告人谢小林利用担任平江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的职务上的便利,先后收受平江县南大黄金矿业有限公司、时任该公司法人代表的史某平(已判刑)等单位和个人所送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占有数额较大的公款;采用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使罪重的金峰网络赌博案主犯王某松受较轻的追诉,徇私枉法;同时,为唐某伟恶势力集团充当保护伞。

  在受贿方面,法院认定,谢小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平江县南大黄金矿业有限公司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 67.1872 万元(其中现金 50 万元、鉴定价值为 10.7312 万元的金饼 1 块、白酒买单 6.456 万元),为平江县南大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谋取利益。

  被告人谢小林时任平江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主管金矿生产所需的炸药审批和地方治安。为得到被告人谢小林对平江县南大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在地方维稳、炸药审批、安全检查方面的关照,从 2011 年至 2017 年,平江县南大黄金矿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史某平代表平江县南大黄金矿业有限公司于 2011 年至 2015 年每年春节前各送给被告人谢小林现金 10 万元,共计 50 万元。

  2016 年 11 月份,史某平送给被告人谢小林一块 400 多克的金饼(鉴定价值为 10.7312 万元)。谢小林后供述其 2017 年春节期间去澳门时在广东省珠海市拱北海关附近的一家寄卖行将金饼兑换为约十二、三万多港元。

  2017 年年底,史某平为被告人谢小林在平江县自然酒业报销了购酒款 6.456 万元。事后,平江县南大黄金矿业有限公司以购买钢材款等名义以打白条的形式在公司财务入了账。

  从 2010 年至案发,被告人谢小林利用担任平江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平江县南大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在炸药审批供应、危爆仓库检查、水土保持金减免等方面给予关照,在赖某平、钟某林寻衅滋事一案中,为赖某平取保候审、从轻处罚等方面给予了关照。

  另外,被告人谢小林利用主管禁赌专案组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史某平、钟某保(另案处理)等地下期货交易团伙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史某平所送现金人民币 20 万元。

  2014 年上半年开始,钟某保等人先后在郑州从事地下期货活动,史某平在钟某保名下入了 40 万元暗股。2014 年底,平江县公安局开始查处地下期货,为逃避平江县公安局对从事地下期货行为的打击处理,史某平、钟某保等人商定从地下期货利润中拿出 20 万元,由史某平出面送给平江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谢小林并向其说情。被告人谢小林收下这 20 万元后,在 2015 年 3 月用于支付其情妇梅某(已判刑)买雷克萨斯车。在被告人谢小林的关照下,钟某保和史某平都免于了公安机关的打击处理。

  此外,法院还认定,谢小林曾用公安局禁赌专案组线索费报销装修款。2017 年上半年,被告人谢小林应公安部经侦局直属分局负责人余某的请求,通过凌某春介绍了张某澜的施工队去帮余某建造其位于平江县老家的房屋(包工不包料),余某的哥哥余某志负责现场监工。2017 年底,该房屋建好后,余某志与张某澜因为工程款结算价格产生了矛盾,于是余某志及其家属找到被告人谢小林,请被告人谢小林帮忙找张某澜谈价,被告人谢小林答应了。随后被告人谢小林请凌某春出面谈价,最后凌某春将价格谈到 16 万多元。但是余某志跟被告人谢小林讲,他们只同意支付 12 万元。2018 年 4 月,被告人谢小林考虑到余某是公安部经侦局领导,就想将该 4 万元施工款差价从平江县公安局禁赌专案组线索费(禁赌专案组可从平江县公安局财务上报销罚没收入的 6%,作为线索费,用于奖励线人)中报销,同时想将自己某房屋地下室改造时欠张某澜的 4 万元施工款一并报销;于是,被告人谢小林告诉专案组负责人(兼财务)方某如(另案处理),余某老家建房施工款差价是 8 万元,要求方某如从专案组线索费中报销。但当时禁赌专案组线索费账上没有钱,方某如便向自己的朋友方某均借款 8 万元并请方某均直接转账给了张某澜,支付了 8 万元的装修款。后因被告人谢小林案发,此款方某如一直未向平江县公安局财务报账。

指示民警修改讯问笔录,为赌博案嫌犯办理缓刑提供帮助指示民警修改讯问笔录,为赌博案嫌犯办理缓刑提供帮助

  另外,法院认定谢小林的很多犯罪事实与平江县公安局侦办的 “ 金峰 ”“6688” 网络案有关。

  “6688” 赌博网站组织结构呈金字塔型,自上而下设有公司、分公司、股东、总代理、代理、会员共六个级别,采用上级发展下级方式推广赌博网站。在互联网线上以虚拟点数进行投注,在线下用人民币按 1:1 的比例进行赌资结算,其中仅 2015 年 8 月 1 日至 2015 年 9 月 15 日,“6688” 网站便接受投注金额达 7 亿多元。

  平江县在多年前底下六合彩非法活动猖獗,经过治理后已经有所好转。2015 年,在掌握到平江县又有人利用这种网站从事地下六合彩活动时,平江县公安局介入侦查。

  2015 年 3 月,平江县公安局为侦办 “ 金峰 ” 网络赌博案成立了专案组,由被告人谢小林主管。2015 年 11 月 5 日,专案组在深圳市福田区将 “ 金峰 ” 网络赌博案主犯之一的王某松抓捕归案后,安排民警刘某等在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福保派出所对王某松进行了第一次讯问,王某松供述了其 “2013 年 6 月因涉嫌犯赌博罪被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抓获,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 ” 的事实。

  在深圳市办案期间,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角派出所干警胡某征(平江县人)找到被告人谢小林说情,被告人谢小林答应今后能够关照一定会关照。2015 年 11 月 7 日,王某松被带回平江县刑事拘留。胡某征随后带着王某松的亲戚王某波等人到平江为王某松说情。

  胡某征与被告人谢小林多次在一起吃饭和喝酒,且送给被告人谢小林现金 100 万元,被告人谢小林全部上交平江县公安局财务室用以冲抵王某松应缴违法所得。

  之后胡某征通过当面或者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多次找被告人谢小林为王某松说情,请求将王某松取保候审、判处缓刑。被告人谢小林答应能够关照会尽量关照。

  在该案侦办过程中,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了多次会议研究。此后,办案民警按照谢小林授意,将王某松第一次讯问笔录的第 2 页供述有犯罪前科的供述换成没有犯罪前科,重新制作了一份讯问笔录,并且将上传到办案系统的第一次讯问的电子笔录也进行了相应的修改。为了稳妥,被告人谢小林又安排方某如联系王某松的家属到王某松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王某松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方某如照办。

  王某松案被提起公诉后,胡某征又到平江找被告人谢小林说情,请他帮忙做平江县人民法院的工作,对王某松予以取保候审。

  随后被告人谢小林带着胡某征找到了平江县人民法院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吴某某打招呼说情,请求将王某松取保候审。2016 年 1 月 29 日,王某松被平江县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

  此外,时任平江县南大黄金矿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史某平等人从 2015 年初开始,史某平、钟某保等人在平江县从事地下六合彩写单活动。在平江县公安局在查处 “ 金峰 ” 网络赌博系列案时,史某平、钟某保等人担心被牵连,经商量后,由史某平出面,请求被告人谢小林的情人梅某向被告人谢小林打招呼。分两次送给梅某 30 万元,其中谢小林收到 19 万元。被告人谢小林在其主管的专案队了解到史某平、钟某保等人不在涉案人员名单中,便指示专案队对李某贵开设赌场案简单处理、快办快结,在是否深挖、追诉上给予了关照,使史某平、钟某保逃避了公安机关的打击。

  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有案不查

  一审法院还查明,被告人谢小林对已经发现的唐某伟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犯罪行为线索有案不查。

  2012 至 2018 年,唐某伟为向李某追讨高利贷,组织陈某根等人对李某实施了非法拘禁、暴力讨债、堵工厂大门等违法犯罪行为。

  2017 年 9 月,平江县公安局退休干部李某 3 和被害人李某知道被告人谢小林与唐某伟关系密切,便向被告人谢小林汇报、反映情况并请求谢小林出面协调每月还款 5 万元;

  后被告人谢小林给唐某伟打了电话,要他不要去堵李某的厂子,也不要把李某逼得这么紧,不然不仅钱不能到位,还涉嫌违法犯罪,劝唐某伟接受李某的方案。

  过了几天,唐某伟与李某达成了每月还款 7.5 万元的协议。被告人谢小林明知唐某伟存在暴力讨债和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问题,有案不查。

  因 2018 年李某食品厂的效益比较好,唐某伟又反悔了;2018 年 5 月 10 日,唐某伟又采用堵李某食品厂大门的不正当手段讨债,李某两次报警,并举报唐某伟涉黑涉恶犯罪,谢小林充当唐某伟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2014 年 11 月 6 日傍晚,唐某伟以追讨担保债务为名纠集陈某根等人对陈某林进行了殴打;同年 11 月 28 日,平江县公安局决定对该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但之后既未传唤涉案人员,也未对涉案人员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2018 年 6 月,唐某伟被举报后,找到被告人谢小林。被告人谢小林明知唐某伟涉嫌犯罪,仅建议唐某伟找陈某林和解,而有案不查。

  2019 年 8 月 13 日,平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以唐某伟为首的违法犯罪团伙为恶势力犯罪集团。2019 年 12 月 20 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也认定了以唐某伟为首的违法犯罪团伙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上诉称自己并非 “ 保护伞 ”,二审不予采纳并判决执行 4 年 3 个月有期徒刑

  一审的岳阳县法院认为,被告人谢小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谢小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禁赌专案组线索费用于支付个人装修款,其行为还构成贪污罪;被告人谢小林身为司法工作人员,为徇私情,授意或指使下属工作人员隐瞒犯罪嫌疑人前科事实,使处于缓刑考验期内再次犯罪应当撤销缓刑,与新罪并罚判处实刑的罪犯王某松再次被判处缓刑,其行为又构成徇私枉法罪;被告人谢小林为唐某伟等恶势力犯罪集团充当了保护伞,应依法从严处理。

  被告人谢小林在与情妇梅某的共同受贿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被告人谢小林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法庭上自愿认罪,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谢小林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谢小林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谢小林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谢小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贪污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岳阳县监察委员会扣押在案的被告人谢小林退出的赃款人民币一百零四万七千三百一十二元及价值六万四千五百六十元的八件白酒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扣押的其余财产由调查机关岳阳县监察委员会依法处理。

  潇湘晨报记者了解到,在一审判决后,谢小林提出上诉,并提出其并非 “ 黑恶势力保护伞 ”,本案犯罪事实亦与 “ 黑恶势力保护伞 ” 无关联,一审以此为由对谢小林从严处罚不当等上诉理由。

  6 月 9 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在 6 月 11 日作出判决。对于其上诉称其并非保护伞,法院认为,上诉人谢小林作为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长期与当地涉恶人员唐某伟交好,在明知唐某伟向李某暴力讨债,涉嫌非法拘禁他人和寻衅滋事犯罪,还存在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的犯罪事实,对已经发现的唐某伟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犯罪行为线索有案不立、有案不查,作为负有查禁、打击、处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告人谢小林的不作为、不履职,放纵了恶势力违法犯罪,是唐某伟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的保护伞,对社会危害严重,应依法予以严惩。故上诉人谢小林及其辩护人提出谢小林不属 “ 黑恶势力保护伞 ”,本案事实与 “ 黑恶势力保护伞 ” 无关联,一审以此为由对谢小林从严处罚不当的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根据对上诉人谢小林贪污犯罪形态的重新认定及对贪污罪、徇私枉法罪自首情节的确认,二审对其量刑作出适当调整,判处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犯贪污罪(未遂),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