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民医保 6 月 30 日前缴费,每人 250 元,7 月 1 日后按 800 元征收。” 近日,家住长沙芙蓉区的市民收到了来自芙蓉区税务局、医保局的短信提醒,有居民感到不理解,为何缴费差距这么多。

  为此,长沙市医保局工作人员解释,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分为两个部分,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财政每年以 6 月 30 日的缴费人数,按当年财政补助标准拨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补助至医保基金,因此 7 月 1 日以后缴费的参保人员,不在财政补助范围内。

  为保证足额充分筹资,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按照湖南省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统一规定,7 月 1 日以后缴费的,都要自己补足财政补助部分。2020 年,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 250 元,财政补助 550 元每人每年,6 月 30 日前缴费的都是 250 元每人,7 月 1 日以后缴费的就要按照 800 元的标准缴费。

  近年来,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逐年提高,但其实每年财政补助的金额提高的更快,从最初的一百多提高到现在的 550 元,居民医保基金越来越多,所以近年居民医保待遇也越来越好。

  潇湘晨报记者张树波 通讯员张一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