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市水务局与唐某某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唐某某已履行了缴纳罚款义务,申请法院解除对其名下房产的查封。” 近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人长沙市水务局的申请书,意味着该起环保非诉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2018 年 1 月,唐某某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在湘江长沙水域某段非法采砂,被长沙市水务局执法人员查获。经立案调查,长沙市水务局决定对唐某某处以没收非法采砂机具和违法所得 2500 元,并处罚款 100000 元的处罚。唐某某收到处罚决定书后,既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决定书确定的义务。且经长沙市水务局催告后,仍不履行。
2018 年 11 月,长沙市水务局向岳麓区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前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岳麓区法院审查查明后,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没收唐某某违法机具、罚款 100000 元及依法计算加处罚款的决定内容。
因唐某某一直未履行相关义务,2020 年 4 月,长沙市水务局向岳麓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申请强制执行也没办法,我没钱。” 执行法官与唐某某沟通时,他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 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的时候怎么不想想后果?违法了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吸取教训,一句没钱就解决问题了?” 执行法官开始耐心说教。
眼看唐某某仍不为所动,执行法官开始着手查询唐某某的财产状况。不久,查控结果反馈回来,显示唐某某名下确无银行存款等金融资产,但有一套房产。
“ 法院已经查封了你的房产,如果你再不履行,我们将依法处置这套房产用来缴纳罚款。” 掌握了唐某某的财产状况后,执行法官下了 “ 最后通牒 ”。
见此情形,唐某某终于答应缴纳罚款。
几天后,执行法官接到了唐某某已经履行义务的反馈。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通讯员许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