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湖南高院对湘潭市雨湖区法院一名退休离职法官易某某违规代理案件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全省法院整顿作风,严明纪律,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通报称,2007年起,湘潭市雨湖区法院退休法官易某某以湖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身份,先后在雨湖区法院多起诉讼案件中违规从事诉讼代理业务,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害司法公信和法院形象。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在审判管理工作中疏于监督,该院部分法官在相关案件审理过程中未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导致出现该名退休离职法官多次违规代理的问题。

  湖南高院经研究决定,责成湘潭中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议相关部门给予易某某降低退休待遇处理,对易某某违规代理的诉讼案件承办法官根据不同过错情形追究责任,责令对易某某在该院违规代理的案件进行全面评查整改,并建立健全委托代理人审查工作机制。

  湖南高院在通报中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紧密结合最高法院“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和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认真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自觉提高遵守任职回避制度的主动性自觉性。各级法院党组要切实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健全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和防控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履行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不断深入。

  湖南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党组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综合运用司法巡查、审务督查等多种手段,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滥用自由裁量权、肆意插手司法活动、制度不健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全省法院广大干警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廉洁司法等制度规定,着力锻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