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南各级政法机关会同纪检监察机关,以雷霆之势重拳出击,打掉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组织及其 “ 保护伞 ”,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进入决战决胜的新阶段,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依法严惩、除恶务尽,推动大要案攻坚不断取得新突破,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湖南省扫黑办近日对 20 起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第五批)。现将有关案件公布如下:

  1。 郴州市北湖区龙海案 2。 株洲市渌口区文争强、李志兵案 3。 株洲市杨秀峰案 4。 茶陵县文堂顺案 5。 炎陵县谭江华案 6。 衡山县刘德勇案 7。 湘潭市岳塘区谢韬案 8。 汨罗市廖申龙案 9。 常德市武陵区李克明案 10。 常德市鼎城区贾红、贾伯伦案 11。 邵阳市龙海波案 12。 益阳市赫山区陈义生案 13。 桃江县唐珀鸣案 14。 永州市李远山案 15。 溆浦县向英果案 16。 辰溪县覃善云案 17。 通道县吴新丑案 18。 涟源市李军耀案 19。 新化县曾德洪案 20。 花垣县王仕勇、王仕海案

  请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案件知情人、受害人积极向省扫黑办(举报信箱: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 1 号省委大院 3 办公楼省扫黑办,邮编:410011;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邮编:410001)或相关办案单位提供以上挂牌督办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线索、外逃人员线索、涉及案件背后的腐败和 “ 保护伞 ” 线索。对有价值的线索,省扫黑办将交相关单位认真核查,做好检举揭发人员的保护和保密工作。对提供重大线索的举报人,将予以奖励。

  以上案件中实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在逃人员,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公职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依纪依法争取从宽处理。

  潇湘晨报记者陈诗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