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零时起,湖南实现省界不停车快捷通行,货车也可以通过ETC车道进出高速公路,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同时,货车通行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型收费。
收费车型标准如何分类?如何装载更实惠?面对大众关心的问题,近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财务处负责人针对高速公路ETC通行和货车通行费收费政策调整情况等问题进行集中答疑解惑,回应社会关切。
一、货车的通行费收费车型标准如何分类,较以前有何变化?湖南省制定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按车型收费标准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行业标准,货车车型分类根据其总轴数(含悬浮轴)、车长和总质量等因素进行确定。其中,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吨的两轴货车为1类(两轴蓝牌小货车),车长不小于6米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吨的两轴货车为2类(2轴黄牌货车),三轴货车为3类,四轴货车为4类,五轴货车为5类,六轴货车为6类。客车与原车型分类相比,8座和9座由原来的2类客车调整为1类客车,其它车型分类不变。另外,专项作业车的分类方式与货车一致,同样分为6类收费车型,参照执行货车收费标准。
湖南省制定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按车型收费标准的原则为:一是确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同时保障二至六类货车费率调整标准至少比标准装载吨位下降10%。二是综合考虑货车通行费定价成本监审结论,统筹维护好社会、货运企业、路段业主等各方面权益,实现全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方式向按车型收费方式的平稳过渡。三是维持湖南省现行的客车收费标准和货车差异化收费、基准收费标准调整系数、桥隧按次叠加收费、连接线和匝道计入收费里程收费、符合规定的桥梁和隧道按系数计算收费里程等收费政策不变。
二、针对并网切换后出现的部分省份系统运行不稳定和通行费费率变化等问题,湖南省如何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全国联网收费新系统并网切换后运行半个月以来,湖南省联网收费系统运行基本正常、收费站通行基本畅通。同时,针对全国收费系统并网收费后出现的部分问题,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和湖南省联网收费中心对收费站系统、门架系统、费率系统进行了升级,确保了全网收费系统的稳定和收费站的畅通。后续将视情况对全网收费系统继续进行升级、完善。
为确保联网收费系统以及设备设施运行正常,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和湖南省联网收费中心对全网的收费系统运行、收费设备运行、收费数据传输、通信系统、网络安全系统等建立了实时检测平台,维护人员24小时值守,发现问题立刻处理。
三、车主如何装载才能更实惠?怎么通过预约通行方式享受通行费优惠?
货车实行按车型收费后,轻载、空载车辆比原来应交费额增加,重载、满载车辆比原来应交费额减少。(经测算,5类货车行驶二广高速湖南段时,装载31吨,即实载率为31/43=72%,新旧收费标准对应的收费额相同。)因此,实载率越高,同比以往的计重收费方式,通行费成本越低。建议广大运输企业和货运车主在不超限的前提下选择标准装载,做到尽量“多装多载”,争取在收费模式调整后应交通行费额不增加并有所下降。按照新的收费方式,车货总重达到平衡点以上的车辆(比如,湖南省京港澳高速6类货车的车货总平衡点是42吨),收费额较过去有不同程度降低,但是总重低于平衡点的车辆,收费额将有所增加。车主尽可能地让车货总重达到或超过计重收费转换为按车型收费相同交费金额的车货总重平衡点。
根据国家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部署,从2020年1月1日起,对符合政策规定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运输车辆、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过安装使用ETC车载装置、提前预约通行的方式,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并享受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
驾驶人或受其委托的代理人,可登录“中国ETC服务小程序”进行注册,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信息,完成网上预约。
其中“绿色通道”运输车辆、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还可在入口收费站指定车道完成通行登记,在出口申请查验,符合条件的,免收通行费。
考虑到运输企业、货车车主还未来得及办理ETC,对预约通行还需要逐步适应,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要求,对预约通行暂定设置6个月的过渡期,即在2020年6月30日24时前,运输鲜活农产品和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未安装ETC,或者未进行网络预约,也未在入口收费站车道完成通行登记的,经出口查验符合条件也可免费通行费。过渡期结束后,运输鲜活农产品和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通过安装ETC并预约通行方式享受优惠政策;安装ETC但未提前进行网络预约,也未在入口指定车道登记的车辆,在通行过程中已产生扣费,在出口申请查验,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费。
未安装ETC、以及已安装ETC但在入口收费站未使用或无法正常使用(如被列入ETC用户信用黑名单),领取CPC卡或纸质通行券的车辆,不再享受优惠减免政策。因收费系统故障导致ETC车辆只能领取纸质通行券的除外。对安装有ETC的运输鲜活农产品和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来说,未预约通行将实行先扣费、后退费,车主需要垫付通行费,因此建议通过网络预约或在入口车道登记通行。
四、如何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
一是依法依规重新核定货车收费标准。湖南省成立了收费政策调整工作专班,对相关数据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测算。由省发改委组织对全省高速公路2016-2018年的相关成本资料进行了审核,出具了《湖南省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定价成本监审的报告》。在此基础和前提下,我们严格遵循“两个确保”原则,采用计重收费标准装载计费优惠费率平移的方法,制定了《湖南省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按车型收费标准方案》,经履行公开价格听证和省政府审议等法定程序后,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
二是同步执行差异化优惠政策。在省政府批复同意的《湖南省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按车型收费标准方案》基础上,采取差异化优惠措施进一步加大对货车通行费优惠力度,做到了2-6类货车费率调整标准至少比标准装载吨位下降10%。
五、如何提高ETC服务水平?
一方面,我们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建设过程中,组织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原有的ETC车道及设备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发现存在问题的,统一对相关设备进行了升级或更换。工程建设完成后,我们对所有的车道、门架系统都进行了反复的调试,确保工作正常。在以后的运行过程中,对ETC车道设备出现的故障问题,我们会督促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及时解决,加强日常维护,确保车辆通行畅通。
另一方面,我们正在建立健全ETC售后服务机制,目前已组建了服务团队,试点建设了服务网点,开通了客服热线。大家在使用高速公路ETC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以及查询ETC账单、路费计算等,均可拨打湖南高速公路客服热线0731-96528,0731-12328和全国服务热线95022。
六、如何解决ETC出口不显示费额的问题?
目前,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正在全力进行技术攻关,将尽快解决这一问题。